太平洋附加建筑工程(B)意外伤害团体医疗保险
2014-10-17 10:19:54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太平洋附加建筑工程(B)意外伤害团体医疗保险
适用年龄:18周岁至60周岁
产品险种:医疗保险
意外保障 意外医疗 团体医疗
在本附加险合同保险期间内,且在主险合同和本附加险合同均有效的前提下,若被保险人发生属主险合同责任范围的意外伤害,经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二级以上医院治疗而支出医疗费用,本公司按以下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而支出符合保单签发地政府基本医疗保险管理规定,直接用于治疗的治疗费、检查费、手术费、药费,本公司按其支出的医疗费用给付医疗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意外伤害接受治疗,到保险期间届满治疗仍未结束的,本公司继续承担医疗保险金给付责任,最长可至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第180天止,但累计给付金额达到该被保险人对应的保险金额时,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在保险期间内,无论被保险人一次或多次发生意外伤害而进行治疗,本公司均按规定给付保险金,但累计给付金额达到该被保险人对应的保险金额时,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本附加险合同属于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合同,若被保险人从任何其他途径取得医疗费用赔偿或补偿,本公司给付保险金以扣除上述所得医疗费用赔偿或补偿后的剩余医疗费用中符合保单签发地政府基本医疗保险管理规定的费用金额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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