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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康安高额住院团体医疗保险

2014-10-16 11:13:25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新华康安高额住院团体医疗保险怎么样?

  新华康安高额住院团体医疗保险

  适用年龄:18周岁至65周岁

  产品险种:医疗保险

  意外保障 意外住院 团体医疗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对于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详见释义)或于本合同生效 之日起30日后(按照本公司相关规定续保的,自续保合同生效之日起)发生疾病并 因该疾病在本公司认可医院(详见释义)住院(详见释义)治疗所发生的合理医疗 费用(详见释义),本公司按下列公式计算并给付高额住院医疗保险金:

  高额住院医疗保险金=(住院医疗费用(详见释义)-起付标准)×赔付比例 起付标准和赔付比例由投保人和本公司约定,但须符合本公司当时的规定。

  本公司对被保险人累计给付的保险金达到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时,本公司对 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如被保险人所发生的本合同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已从社会基本医疗保 险(详见释义)、其他商业医疗保险保障计划或其他任何途径获得补偿或赔偿,本 公司仅对剩余部分按上述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康安高额住院团体医疗保险条款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阅 读 指 引

  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投保人理解条款,对本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在本条款中,“本公司”指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C 投保人重要权益提示

  被保险人、连带被保险人享受本保险合同提供的保障…………………第2.3条

  C 投保人注意的事项提醒

   投保人解除合同会有一定的损失,请慎重决策…………………………第1.5条

   在某些情况下,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第2.4条

   申请保险金给付时,应当提供的证明和资料……………………………第4.3条

   投保人有如实告知的义务…………………………………………………第5.1条

   本公司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请投保人注意……………………第 6 条

  C 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投保人的权益,请投保人仔细阅读本条款。

  C 条款目录

  74320091 第1页[共7页]

  4.保险金的申请与给付

  4.1 保险金受益人

  4.2 保险事故通知

  4.3 保险金的申请

  4.4 保险金的给付

  5.基本条款

  5.1 明确说明与如实

  告知

  5.2 本公司合同解除

  权及解除被保险

  人资格的限制

  5.3 年龄确定与错误

  处理

  5.4 被保险人、连带

  被保险人的变动

  5.5 地址变更

  5.6 争议处理

  1.保险合同

  1.1 合同构成

  1.2 投保范围

  1.3 合同成立与生效

  1.4 合同内容变更

  1.5 投保人解除合同

  的手续及风险

  1.6 合同终止

  2.本公司提供的保障

  2.1 保险金额

  2.2 保险期间

  2.3 保险责任

  2.4 责任免除

  3.投保人的权利与义务

  3.1 保险费的交纳

  3.2 续保

  6.释义

  6.1 保险凭证

  6.2 本公司公章

  6.3 周岁

  6.4 现金价值

  6.5 意外伤害

  6.6 认可医院

  6.7 住院

  6.8 合理医疗费用

  6.9 住院医疗费用

  6.10 社会基本医疗保险

  6.11 毒品

  6.12 酒后驾驶

  6.13 无合法有效驾驶

  证驾驶

  6.14 无有效行驶证

  6.15 机动车

  6.16 高风险运动

  康安高额住院团体医疗保险条款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康安高额住院团体医疗保险条款

  (2009年8月向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在本条款中,2.1条、2.3条、2.4条、4.1条、4.2条、4.3条、4.4条、5.1条、5.2条、5.3条、6.1条中关于

  “被保险人”的规定同时适用于“连带被保险人”。

  u 保险合同

  1.1 合同构成 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详见释义)及

  所附条款、投保单、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投保文件、被保险人人名清单、健康告知书、

  变更申请书、声明、批注、附贴批单及其他加盖本公司公章(详见释义)的书面协议

  构成。

  除上述文件之外的其他任何书面或口头的协议、承诺均不构成本合同组成部分,

  对其效力本公司不予认可。

  1.2投保范围1.投保人范围: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可作为投保人,向本公司投保

  本保险。

  2.被保险人范围:凡16周岁(详见释义)至65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正

常劳动的投保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