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康健吉顺定期防癌疾病保险
2014-10-16 11:04:53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内每年交纳保险费,交纳保险费的具体日期为当年的保单生效对应日,并在保
险单上载明。如到期未交纳,自保险单所载明的交费日期的次日零时起60日为宽限期。
宽限期内发生保险事故的,本公司承担保险责任,但在给付保险金时将扣减您欠交的保
险费。
3.3合同效力
中止
除另有约定外,您逾宽限期仍未交纳续期保险费的,本合同自宽限期满的次日零时
起效力中止。本合同效力中止期间发生保险事故的,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3.4合同效力
恢复
本合同效力中止后二年内,您可以申请恢复本合同效力。经本公司与您协商并达成
协议,自您补交保险费之日起,本合同效力恢复。
自本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二年双方未达成复效协议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
并退还宽限期开始前一日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3.5减保本合同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且生效二年后,您可以申请减保,并领取减少部分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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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健吉顺定期防癌疾病保险条款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应的现金价值。减保后的保险费按下列公式计算:
减保后的保险费=本次减保前的保险费×(1-减保比例)
本公司按减保后的基本保险金额承担保险责任。
如已发生保险金给付的,您不得申请减保。
4.如何申请领取保险金
4.1 保险金受
益人的指
定和变更
本条款除身故保险金之外,其他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您或被保险人可指定一人或数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受益人为数人时,应确定受
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各受益人按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被保险人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
您或被保险人可以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但须书面通知本公司,由本公司在保险
单上批注或附贴批单。
您在指定和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为与您有劳动关系
的劳动者投保,不得指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以外的人为受益人。
被保险人身故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身故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本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1.没有指定受益人或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
2.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身故,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3.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身故、伤残、疾病的,或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该受益
人丧失受益权。
4.2 保险事故
通知
您、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在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10日内通知本公司。
如您、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故意或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本公司,致使保险事故的性
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本公司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但本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或虽未及时通知但
不影响本公司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的除外。
被保险人在非认可医院治疗,必须事前征得本公司同意,经本公司同意后,本公司
承担保险责任。如因急诊未在认可医院就诊,应及时通知本公司。
4.3保险金及
豁免保险
费的申请
1.申请癌症确诊保险金时,由被保险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供
下列证明和资料:
(1)保险合同;
(2)被保险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本公司认可医院出具的附有病历、必要病理检验、血液检验及其他科学方法检
验报告的疾病诊断书;
(4)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2.申请癌症住院津贴保险金时,由被保险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除
提供申请癌症确诊保险金时的证明和资料外,还应提供本公司认可医院出具的住院费用
结算明细、住院费收据原件。
3.申请癌症手术保险金时,由被保险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除提供
申请癌症确诊保险金时的证明和资料外,还应提供本公司认可医院出具的手术证明以及
相应的医疗费收据原件。
4.申请癌症放、化疗保险金时,由被保险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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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申请癌症确诊保险金时的证明和资料外,还应提供本公司认可医院出具的放化疗处
方(或方案)以及相应的医疗费收据原件。
5.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