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安附加建筑工程意外伤害团体医疗保险
2014-10-15 12:51:50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利安附加建筑工程意外伤害团体医疗保险
适用年龄:18周岁至60周岁
产品险种:医疗保险
意外保障 意外医疗 团体医疗
在本附加险合同保险期间内,且在主险合同和本附加险合同均有效的前提下,若被保险人在从事建筑施工或从事与建筑施工相关的工作,或者在施工现场或 在指定的生活区域内,遭受意外伤害,本公司按以下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在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二级以上医院接受治疗,本公司对被保险人因该次意外伤害的治疗而发生的符合本附加险合同保单签发地 政府基本医疗保险管理规定范围内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按投保时双方约定的免赔额及给付比例予以补偿。 至保险期间届满治疗仍未结束的,本公司继续承担本条前述所列的保险责任至 住院结束,但最长不超过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第 180 日。 任何情况下,本公司对同一被保险人一次或多次累计给付金额达到该被保险人 对应的保险金额时,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即时终止。
本附加险合同属于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合同,若被保险人已从其他途径取得医疗费用补偿或赔偿,本公司对于符合保单签发地政府基本医疗保险管理规定的医疗费用,在扣除上述补偿或赔偿后,对于剩余部分承担保险责任。
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附加建筑工程意外伤害团体医疗保险条款
阅 读 指 引
本阅读指引有助于理解条款,对本附加险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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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投保人拥有的重要权益
v 本附加险合同提供的保障在保险责任条款中列明………………………………………………………………2.4
v 投保人有退保的权利………………………………………………………………………………………………5.1
C 投保人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v 本附加险合同有责任免除条款,请注意…………………………………………………………………………2.5
v 主险合同终止时,��附加险合同同时终止………………………………………………………………………6.1
v 退保会给投保人造成一定的损失,请慎重决策…………………………………………………………………5.1
v 本附加险合同的某些事项适用主险合同条款,请注意…………………………………………………………6.2
v 本公司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并作了显著标识,请注意………………………………………………7
C 保险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投保人的权益,请仔细阅读本附加险条款。 C 条款目录
1.双方订立的合同3.保险金的申请6.其他需要关注的事项
1.1合同构成3.1受益人6.1与主险合同效力的关系
1.2合同成立与生效3.2保险金申请6.2适用主险合同条款
1.3投保范围3.3保险金给付
7. 释义
3.4诉讼时效7.1意外伤害
2.本公司提供的保障
2.1保险金额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
4.保险费的支付7.2
2.2免赔额和给付比例4.1保险费的支付7.3有效身份证件
2.3保险期间现金价值
5.合同解除7.4
2.4保险责任5.1投保人解除合同的手续
2.5责任免除及风险
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附加建筑工程意外伤害团体医疗保险条款
(2011年呈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附加建筑工程意外伤害团体医疗保险”简称“附加建工意外医疗”。在本附加险条款中,“本公司” 指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附加险合同”指投保人与本公司之间订立的“附加建筑工程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