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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将实行新的医保政策:南充医保新政解读

2016-09-26 17:17:13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B城乡居民门诊统筹按每年人均70元划拨

  报销比例:参保居民发生的符合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含门诊特殊疾病),在起付线以上扣除先期自付的费用后,按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报销。具体报销比例:乡镇卫生院85%,中心卫生院和其他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80%,二级医疗机构75%,南充市内县级三级医疗机构70%,南充市内市级及以上三级医疗机构60%,南充市外省内就医报销比例下浮10%。四川省以外医疗机构50%。

  未成年人治疗先天性心脏病和白血病医保基金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为100%。

  治疗精神分裂症、恶性肿瘤、慢性肾功能衰竭、艾滋病、狼疮性肾病、帕金森氏综合症、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瘫痪、器官移植和抗排异药物治疗、植物人维持治疗、未成年人脑瘫治疗报销比例上浮5%。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年度累计报销金额不超过医保基金住院最高支付限额。跨年度住院的费用计入出院年度。

  生育医疗费的报销:参保居民在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期内,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生育医疗费和计划生育手术费按《南充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标准的50%,实行定额报销。

  门诊统筹医疗费用报销:城乡居民门诊统筹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每年人均70元划拨,转账管理、单独核算。其中,参保居民在参保地门诊统筹定点医疗卫生机构(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下同)发生的普通疾病门诊医疗费用纳入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实行总额控制,一个自然人年度内每人限额为50元,家庭成员之间可以共享。另外20元用于一般诊疗费(含挂号费、诊查费、注射输液费、药事服务成本),实行定点医疗机构总额控制。

  C城镇职工辞职后可由“职工医保”转入“居民医保”

  医保待遇的有效期:一般参保人员按照规定缴费的,按自然年度享受医保待遇。新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设定6个月的待遇等待期,期间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等待期跨年度的,需缴纳下一年度医保费后才能按时享受医保待遇;只缴纳下一年度医保费的,等待期从下年1月1日起计算。续保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享受当年医疗保险待遇,未在规定时间缴费的视为中断缴费,重新缴费后按新参保人员享受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