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仑好管家医疗管理团体医疗保险
2014-10-09 13:24:18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按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全残护理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本项保险责任终止。
二、个人医疗管理保险金
当被保险人发生约定给付范围的保险事故时,本公司从该被保险人个人医疗管理账户中给付个人医疗管理保险金。保险期满,本公司将个人医疗管理账户余额退还投保人。
个人医疗管理账户余额为零时,对该被保险人本项保险责任终止。
三、团体医疗管理保险金
当约定的被保险人发生约定给付范围的保险事故时,本公司从团体医疗管理账户中给付团体医疗管理保险金。保险期满,本公司将团体医疗管理账户余额退还投保人。
四、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发生的本合同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已从其他途径(包括但不限于社会医疗保险、公费医疗、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和本公司在内的任何商业保险机构等)获得补偿,本公司仅对剩余部分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
团体医疗管理账户余额为零时,本项保险责任终止。
第八条 责任免除
因下述一种或多种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发生全残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 被保险人醉酒,斗殴,故意自伤,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4.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5. 被保险人患先天性疾病、先天性畸形、遗传性疾病;
6. 不孕不育治疗、人工受精、怀孕、分娩(含难产)、流产、堕胎、节育(含绝育)、产前产后检查以及上述原因引起的并发症;
7. 被保险人药物过敏、发生医疗事故或因非意外事故所致的整容;
8. 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9. 被保险人从事高风险运动,包括但不限于潜水、跳伞、攀岩、探险、蹦极、飞行、驾驶滑翔机或滑翔伞、武术比赛、摔跤、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
10.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11.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第九条 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由投保人与本公司共同约定,但不得低于1年,不得高于5年。本公司自生效日的零时起开始承担保险责任。
第十条 保险金额和保险费
本合同的保险金额由投保人与本公司双方协商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本合同的保险费按照保险金额和约定的费率标准确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第三部分 保险服务条款
第十一条 合同内容变更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经投保人和本公司协商,可以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变更本合同的,应当由本公司在原保险单上批注或附贴批单,或由投保人和本公司订立变更的书面协议后,变更方为生效。
第十二条 受益人指定和变更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各项保险金的受益人均为被保险人本人。
第十三条 被保险人变动
因人员变动需要增加被保险人时,投保人应书面通知本公司。经审核同意并收取相应保险费后,本公司按约定的日期开始承担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
如因离职,投保人需要为部分被保险人办理退保时,应书面通知本公司,相关被保险人资格自通知到达之日起丧失。如投保人要求的退保日期在通知到达日之后,则相关被保险人资格自该退保日零时起丧失,本公司退还投保人相关被保险人的个人医疗管理账户余额。
第十四条 通讯地址变更
投保人变更通讯地址时,应及时通知本公司。投保人未及时书面通知本公司的,本公司将按本合同载明的最后通讯地址发送有关通知,并视为已送达。
第十五条 合同解除
如投保人在犹豫期后申请解除本合同,请填写解除合同申请书并向本公司提供下列资料:
1. 保险合同;
2. 投保人证明;
3. 保险费收据;
4. 解除合同申请书。
自本公司接到申请书之日起,本合同效力终止。本公司在收到申请书30天内,扣除约定的解约管理费后,向投保人退还本合同的团体医疗管理账户余额和个人医疗管理账户余额。
第四部分 保险理赔条款
第十六条 保险事故通知
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或其他有权领取保险金的人应于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10日内通知本公司。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或其他有权领取保险金的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本公司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本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