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龙附加康乐双至住院定额给付医疗保险
2014-10-09 11:29:04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故意自伤、自杀; (4)被保险人殴斗、醉酒,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
车; (6)被保险人因整容手术、其他医疗手术或操作导致的医疗事故; (7)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使用药物,但按使用说明的规定使用非处方药不在
此限;
(8)不孕不育治疗、人工受精、怀孕、分娩(含难产)、流产、堕胎、节育(含 绝育),但意外伤害事故所导致的流产与怀孕合并症的宫外孕、葡萄胎、前 置胎盘、胎盘早期剥离、产后大出血、先兆子痫、子痫症、妊娠毒血症、先 兆性流产,不在此限;
(9)美容、视力矫正手术、外科整形、牙齿修复、牙齿整形。但因遭受意外伤害 事故导致的必要外科整形手术,不在此限;
(10)装设义齿、义肢、义眼、眼镜、助听器或其他附属品。但因遭受意外伤害 事故导致的不在此限,且其装设以一次为限;
(11)被保险人体检、疗养、康复治疗,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性病,先 天性畸形、变形或者染色体异常,精神和行为障碍(以世界卫生组织颁布 的《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为准),既往症;
(12)被保险人参加潜水、跳伞、攀岩、驾驶滑翔机或滑翔伞、探险、摔跤、武 术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
(13)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14)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w 保险金的申请
3.1 受益人 除另有约定外,本附加合同的住院医疗日额保险金及重症监护病房保险金的受 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3.2 保险金申请
住院医疗日额 保险金及重症 监护病房保险 金的申请
在申请保险金时,请按照下列方式办理:
在申请住院医疗日额保险金及重症监护病房保险金时,申请人须填写保险金给 付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保险合同;
(2)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由医院出具的医疗诊断书及住院证明; (4)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它证明和资料。 以上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我们将及时一次性通知申请人补充提供有关证明和 资料。
3.3 保险金给付 我们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合同约定的有关证明和资料后,将在5日内作出 核定;情形复杂的,在30日内作出核定。对属于保险责任的,我们在与受益人 达成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 我们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受益人因此受到 的损失。 赔偿损失范围和损失计算方法:我们未及时履行义务当时最近一次中国人民银 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以单利方式计算并支付逾期 给付保险金的利息损失。 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我们自作出核定之日起3日内向受益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 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我们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有关证明和资料之日起60日内,对给付保险金 的数额不能确定的,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我们最终 确定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将支付相应的差额。
3.4 诉讼时效 受益人向我们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 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x 保险费的支付
4.1 保险费的支付 本附加合同保险费支付方式和支付期限由您和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分期支付保险费的,在支付首期保险费后,您应当按照约定,在每个保险费约 定支付日支付其余各期的保险费。 本附加合同的保险费应与主合同的保险费一起交付,不能单独交付。
本附加合同的保险费支付方式、支付期限及保险费约定支付日须与主合同一 致。
4.2 保险费率调整 我们保留提高或降低保险费率的权利。
我们将根据本附加合同所用的预定理赔成本与实际情况的偏差程度,决定保险 费率是否调整。本保险的费率调整针对所有被保险人或同一投保年龄的所有被 保险人。 我们进行保险费率调整并向保险监管机关备案后,您须按调整后的保险费率支
y现金价值权益
付续期保险费。
5.1 现金价值 本附加合同的现金价值会在保险单上载明。
‘合同效力的恢复
6.1 效力恢复 本附加合同效力中止后2年内,您可以申请恢复合同效力。经我们与您协商并
达成协议,在您补交保险费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