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医保报销2016新规定:合江县新农合医保报销条款
2016-08-29 15:26:31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各乡镇合管办,各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县合管中心:
为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体系,切实解决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运行中存在的问题,经研究对《合江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合江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报销管理规定》)的有关条款进行适当调整,现将调整的内容通知如下:
一、《实施细则》调整条款
(一)《实施细则》中第二十七条“┄┄县外医疗服务机构:[住院总费用-(起付线)1000元-特殊费用-不列入报销部分的医药费用]×30%=个人补偿费用┄┄”调整为“┄┄县外医疗服务机构:[住院总费用-(起付线)800元-特殊费用-不列入报销部分的医药费用]×30%=个人补偿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