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寿险附加安心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A款)
2014-09-30 10:09:56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人保寿险附加安心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A款)
适用年龄:0周岁至60周岁
产品险种:医疗保险
意外保障 重大疾病 重大疾病
保额与缴费举例:
保障金额不是固定的,根据投保人年龄、缴费高低的不同,对应获得的保障金额也不同,此处对一些常见情况进行列举供您参考。
投保年龄 | 年缴费 | 缴费期 | 保障项目和金额 | 保障期 |
---|
0岁-55岁 | 410.00元 | 10年 |
31类重大疾病10.0万 |
至65周岁 |
注:具体缴费与保额,可依个人实际情况灵活定制,以上举例仅为参考
重大疾病 保险金
被保险人自本附加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 1 年内因疾病,初次被确诊患有 本附加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见 6.4)(一种或多种),我们将已收取的被保险人重 大疾病初次确诊之日后的本附加合同风险保障费无息退还至主合同个人账户中,主 合同个人账户价值按退还的金额等额增加,本附加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或自本附加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 1 年后因疾病, 初次被确诊患有本附加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一种或多种),我们按收到申请人的 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合同约定的证明和资料之日的本附加合同保险金额 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附加合同终止。 主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和个人账户价值按本附加合同给付的重大疾病保险金与主合 同保险金额的比例相应减少。
若主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减少为零,主合同终止。
人保寿险附加安心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A 款)条款目录
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
1. 您与我们的合同 4. 如何申请领取保险金
1.1 附加合同订立 4.1 受益人
1.2 附加合同成立与生效 4.2 保险金申请
4.3 保险金的给付
2. 您获得的保障 4.4 诉讼时效
2.1 保险金额
2.2 风险保额 5.您需要关注的其他事项
2.3 保险期间 5.1投保范围
2.4 保险责任 5.2风险保障费调整
2.5 责任免除
6. 您需要了解的重要术语
3. 您的义务和权利 6.1 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
3.1 基本保险金额的变更 6.2 遗传性疾病
3.2 犹豫期 6.3 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3.3 您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 6.4 重大疾病
3.4 效力终止
条款特别提示
本条款特别提示有助于您理解条款,对本附加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您拥有的重要权利
— 被保险人可以享受本附加��同提供的保障利益………………………………………………2.4
— 您可以申请变更基本保险金额…………………………………………………………………3.1
— 签收保单后10日内您可以要求退还保险费………………………………………………… .3.2
— 在附加合同有效期内您可以解除附加合同……………………………………………………3.3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 主合同条款也适用于本附加合同,若主合同条款与本附加合同条款互有抵触,则以本
附加合同条款为准………………��……………………………………………………………1.1
— 对某些情形造成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2.5
— 解除附加合同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请您慎重决策………………………………………3.3
— 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并作了显著标识,请您注意……………………………6
人保寿险附加安心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A 款)条款
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 您与我们的合同
1.1 附加合同 订立
1.2 附加合同 成立与生 效
人保寿险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