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银康联附加重大疾病保险怎么样?
2014-09-29 11:28:34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您和本公司未达成协议的,本公司有权解 除合同。本公司解除合同的,按照合同解除条款处理。
^ 合同解除
7.1 您解除合同的手续
及风险
如您申请解除本附加合同,请填写解除合同申请书并向本公司提供下列资料:
(1)保险合同;
(2)您的法定身份证明。 自本公司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之日起,本附加合同终止。本公司自收到解除合 同申请书之日起30日内,如果本附加合同缴费已满一年(不含一年),本公司 按下表比例退还本附加合同最后一期已交保险费;如果本附加合同缴费未满一 年(含一年),本公司在扣除百分之七十的金额后按下表比例退还最后一期已交 保险费。
最后一期已交保险费的剩余月数
不同交费方式下退还保险费的比例 月交 季交 半年交 年交
满11个月 - - - 55% 满10个月但不满11个月 - - - 50% 满9个月但不满10个月 - - - 45% 满8个月但不满9个月 - - - 40% 满7个月但不满8个月 - - - 35% 满6个月但不满7个月 - - - 30% 满5个月但不满6个月 - - 50% 25% 满4个月但不满5个月 - - 40% 20% 满3个月但不满4个月 - - 30% 15% 满2个月但不满3个月 - 40% 20% 10% 满1个月但不满2个月 - 20% 10% 5%
不满1个月 0% 0% 0% 0% 您解除合同会遭受一定损失。
_ 其他需要关注的事项
8.1 效力终止 除主合同或本附加合同另有约定外,本附加合同的效力在主合同撤销、解除、
期满、终止或变更为减额交清保险时自动终止。
8.2 适用主合同条款 主合同订立的下列各项条款适用于本附加合同:
(1)犹豫期
(2)保险事故通知
(3)保险金给付
(4)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
(5)本公司合同解除权的限制
(6)年龄性别错误
(7)未还款项
(8)合同内容变更
(9)争议处理 如果主合同与本附加合同的条款互有抵触,则以本附加合同的条款为准。
` 释义
9.1 医院 指国家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医院等级分类中的二级或二级以上的上海市内公立医
院,或外省市的三级公立医院,但不包括主要提供门诊、康复、护理、疗养、 戒酒、戒毒或相类似服务之医疗机构。同时该医院必须具有符合有关医院管理 规定设置标准的医疗设备,并且提供二十四小时有合格专科医生及护士驻院的 医疗和护理等服务。
9.2 专科医生 专科医生应当同时满足以下四项资格条件:(1)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 师资格证书》;(2)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执业证书》,并按期到相 关部门登记注册;(3)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主治医师或主治医师以上职 称的《医师职称证书》;(4)在二级或二级以上医院的相应科室从事临床工作三 年以上。
专科医生不包括被保险人本人及其直系亲属。
9.3 重大疾病 指下列任何一种疾病:
恶性肿瘤 指恶性细胞不受控制的进行性增长和扩散,浸润和破坏周围正常组织,可以经 血管、淋巴管和体腔扩散转移到身体其它部位的疾病。经病理学检查结果明确 诊断,临床诊断属于世界卫生组织《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
(ICD-10)的恶性肿瘤范畴。 下列疾病不在保障范围内:
(1)原位癌;
(2)相当于Binet分期方案A期程度的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
(3)相当于Ann Arbor分期方案I期程度的何杰金氏病;
(4)皮肤癌(不包括恶性黑色素瘤及已发生转移的皮肤癌);
(5)TNM分期为T1N0M0期或更轻分期的前列腺癌;
(6)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间所患恶性肿瘤。
急性心肌梗塞 指因冠状动脉阻塞导致的相应区域供血不足造成部分心肌坏死。须满足下列至 少三项条件:
(1)典型临床表现,例如急性胸痛等;
(2)新近的心电图改变提示急性心肌梗塞;
(3)心肌酶或肌钙蛋白有诊断意义的升高,或呈符合急性心肌梗塞的动态性变 化;
(4)发病90天后,经检查证实左心室功能降低,如左心室射血分数低于50%。
脑中风后遗症 指因脑血管的突发病变引起脑血管出血、栓塞或梗塞,并导致神经系统永久性 的功能障碍。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指疾病确诊180天后,仍遗留下列 一种或一种以上障碍:
(1)一肢或一肢以上肢体机能完全丧失;
(2)语言能力或咀嚼吞咽能力完全丧失;
(3)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 三项以上。
重大器官移植术或
造血干细胞移植术
重大器官移植术,指因相应器官功能衰竭,已经实施了肾脏、肝脏、心脏或肺
脏的异体移植手术。 造血干细胞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