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附加关爱一生长期医疗保险
2014-12-09 09:45:28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国寿附加关爱一生长期医疗保险
适用年龄:16周岁至50周岁
产品险种:医疗保险
意外保障 住院 重症监护 手术
保额与缴费举例:
保障金额不是固定的,根据投保人年龄、缴费高低的不同,对应获得的保障金额也不同,此处对一些常见情况进行列举供您参考。
投保年龄 | 年缴费 | 缴费期 | 保障项目和金额 | 保障期 |
---|
0岁-55岁 | 666.00元 | 10年 |
手术0元 住院0元 重症监护0元 |
1年 |
注:具体缴费与保额,可依个人实际情况灵活定制,以上举例仅为参考
在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一、住院保险金: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在本附加合同约定的医院住院治疗,本公司按照实际住院日数乘以每日住院津贴金额给付住院保险金。
一次住院的住院保险金最高给付日数为九十日。如果被保险人前次出院与后次入院日期间隔未超过九十日(含九十日),视为一次住院。
二、重症监护保险金:被保险人在住院期间,经医生诊断确认被保险人因病情严重住入重症监护病房治疗,本公司按照实际住在重症监护病房日数乘以每日住院津贴金额的二倍给付重症监护保险金。
一次住院的重症监护保险金最高给付日数为九十日。如果被保险人前次出院与后次入院日期间隔未超过九十日(含九十日),视为一次住院。
三、重大手术保险金:被保险人在住院期间,实际接受了本附加合同所列明的重大手术之一,本公司按照五十日乘以每日住院津贴金额给付重大手术保险金,但每种重大手术保险金只给付一次。
本附加合同所列明的重大手术是指:
1.被保险人作为器官接受者的重要器官移植手术,重要器官是指心脏、肺、肝、肾脏及骨髓;
2.恶性肿瘤广泛根治性切除手术,不包括为治疗癌前病变、原位癌、皮肤癌、组织学描述为TNM分期T1N0M0或其他相当或更轻分期的前列腺癌及甲状腺或膀胱的乳头状癌进行的手术;
3.冠状动脉搭桥手术,不包括经导管进行的各种冠状动脉成形手术;
4.心脏瓣膜置换手术;
5.开胸或剖腹主动脉移植或修补手术;
6.良性脑肿瘤颅骨切开肿瘤切除手术,不包括垂体肿瘤切除手术;
7.重症急性坏死性胰腺炎剖腹病灶切除手术或胰腺切除手术,不包括经腹腔镜进行的手术;
8.大面积严重烧伤:是指III度烧伤且面积》20%的体表面积。
四、在给付本附加合同各项保险金的同时,主合同的有效保险金额按本附加合同给付的保险金等额减少。本附加合同给付的各项保险金累计最高以主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为限,本公司给付的各项保险金累计总额达到主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时,本附加合同终止。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国寿附加关爱一生长期医疗保险利益条款
第一条 附加合同构成
国寿附加关爱一生长期医疗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附加合同)附加于“国寿关爱一生终身寿险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投保。本附加合同由保险单及所附国寿附加关爱一生长期医疗保险利益条款(以下简称本附加合同利益条款)、个人保险基本条款(以下简称本附加合同基本条款)、现金价值表、声明、批注、批单以及与本附加合同有关的投保单、复效申请书、健康声明书和其他书面协议共同构成。
第二条 投保范围
十六周岁以上、五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作为投保人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第三条 保险责任
在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一、住院保险金: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在本附加合同约定的医院住院治疗,本公司按照实际住院日数乘以每日住院津贴金额给付住院保险金。
一次住院的住院保险金最高给付日数为九十日。如果被保险人前次出院与后次入院日期间隔未超过九十日(含九十日),视为一次住院。
二、重症监护保险金:被保险人在住院期间,经医生诊断确认被保险人因病情严重住入重症监护病房治疗,本公司按照实际住在重症监护病房日数乘以每日住院津贴金额的二倍给付重症监护保险金。
一次住院的重症监护保险金最高给付日数为九十日。如果被保险人前次出院与后次入院日期间隔未超过九十日(含九十日),视为一次住院。
三、重大手术保险金:被保险人在住院期间,实际接受了本附加合同所列明的重大手术之一,本公司按照五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