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信诺附加五年惠康住院定额给付医疗保险
2014-12-08 09:10:11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班进行旅行时除外;
十五、被保险人进行跳伞、滑翔、潜水、滑雪、滑水、攀岩、攀登雪山、 探险、武术比赛、摔跤比赛、拳击运动、特技表演、赛马、机索跳(蹦极)等 高风险运动;
十六、战争(见20.17)、军事冲突、暴乱、武装叛乱,恐怖主义(见 20.18) 及任何阻碍或防止已经发生或预期会发生的恐怖主义的活动;
十七、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一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住院的,本合同终止,投保人已交足2
年以上保险费的,我方向保险金受益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见 20.19)。
发生上述第二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住院的,本合同终止,我方按本合同约 定的犹豫期后解除合同情况处理。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住院的,我方不支付每日住院保险金,合 同维持有效。
第三章 保险金额及保险费
5. 保险金额 本合同的保险金额由您我双方约定并于保险单上载明。
6. 保险费的交纳 本合同的保险费按照保险金额和约定的费率标准确定,交费方式分为年
交、月交。具体的交费方式由您方和我方在投保时约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 投保人应该以人民币在每一笔保险费到期日(见 20.20)或到期日之前支付本 合同规定的保险费。
7. 未交纳保险费 的处理
投保人未支付首期保险费,本合同自始无效。
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在保险费到期日未交纳本合同规定的续期保险 费的,自保险费到期日的 24时起60日为宽限期。宽限期内发生的保险事故(见
20.21),我方仍会承担保险责任,但在给付保险金时会扣减欠交的各期保险费。 如果投保人宽限期结束之后仍未交付保险费,则本合同自宽限期满的 24
时起效力中止。我方对本合同效力中止期间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保险金给付 责任。
第四章 保险期间、合同效力恢复、解除合同、合同效力终止
8. 保险期间 投保人提出保险申请、我方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
合同生效日期(见 20.22)在保险单中载明。本合同自该生效日期的24时
(北京时间)开始生效。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 5年。
9. 续保条件 本合同在每一个保险期间届满日,也即本合同的续保日(见20.23)将自 动续保,但我方拒绝续保或本合同终止或中止的除外。
在每一个续保日前,我方将向您方发出自动续保通知,如果您方不愿意续 保,应在续保日前通知我方。
续保费率标准因续保当时被保险人的年龄而不同,本合同的续保保险费按 照保险金额和续保费率标准确定。
10. 无保险金支付 奖励
本合同有效期内,在任何一个保单年度(见 20.24)内,如果被保险人没 有发生任何导致我方按本合同支付任何保险金的保险事故,同时,投保人支付 了该保单年度内的各期保险费,我方将给予投保人该被保险人的无保险金支付 奖励,金额为该保单年度内投保人为该被保险人所支付的全部保险费的 28%。
我方将于每一保单年度结束后将无保险金支付奖励直接支付至投保人缴 付本合同保险费的银行账户中。
在任何保单年度内,如果本合同因任何原因终止或中止,我方将不给付无 保险金支付奖励。
如果我方向投保人支付了某一保单年度的无保险金支付奖励之后,受益人 (见 20.25)又以该保单年度内发生的保险事故向我方提出索赔,并且我方应当 就该索赔支付保险金,那么我方将在给付保险金时扣除已经支付给投保人的该 保单年度的无保险金支付奖励。如果保险金不足以扣除该保单年度的无保险金 支付奖励时,投保人应当在收到我方相关通知之日起30 天内向我方补足其差 额。
11. 本合同效力恢 复
本合同效力中止后 2年内,投保人可以申请恢复合同效力,并提供被保险 人的健康声明书或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书,经我方与投保人协商并达成协议, 在投保人补交欠交的保险费及其利息(见 20.26)之日24时起,本合同恢复效 力。若申请恢复本合同效力,需一并申请恢复本合同所依附的主合同的效力。
自本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 2年投保人和我方未达成协议的,我方有权解除 本合同。解除本合同时,我方向投保人退还本合同效力中止时保险单的现金价
值。
12. 投保人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
本合同自投保人签收之日 24时起 10天内称为犹豫期,如果投保人在犹豫 期内要求解除本合同,本合同自我方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且审核通过之日起本合 同效力即行终止。我方将向投保人无息退还已交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