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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信诺五年住院定额给付医疗保险

2014-12-05 09:49:20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伞、滑翔、潜水、滑雪、滑水、攀岩、攀登雪山、 探险、武术比赛、摔跤比赛、拳击运动、特技表演、赛马、机索跳(蹦极)等 高风险运动;

  十六、战争(见30.17)、军事冲突、暴乱、武装叛乱,恐怖主义(见 30.18) 及任何阻碍或防止已经发生或预期会发生的恐怖主义的活动;

  十七、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一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住院的,本合同终止,投保人已交足2

  年以上保险费的,我方向保险金受益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见 30.19)。

  发生上述第二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住院的,本合同终止,我方按本合同约 定的犹豫期后解除合同情况处理。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险人住院的,我方不支付每日住院保险金,合 同维持有效。

  第三章 保险金额及保险费

  9. 保险金额 本合同的保险金额由您我双方约定并于保险单上载明。

  10. 保险费的交纳 本合同的保险费按照保险金额和约定的费率标准确定,交费方式分为年 交、月交。具体的交费方式由您方和我方在投保时约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 投保人应该以人民币在每一笔保险费到期日(见 30.20)或到期日之前支付本 合同规定的保险费。

  11. 未交纳保险费 的处理

  投保人未支付首期保险费,本合同自始无效。

  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在保险费到期日未交纳本合同规定的续期保险 费的,自保险费到期日的 24时起60日为宽限期。宽限期内发生的保险事故(见

  30.21),我方仍会承担保险责任,但在给付保险金时会扣减欠交的各期保险费。 如果投保人宽限期结束之后仍未交付保险费,则本合同自宽限期满的 24

  时起效力中止。我方对本合同效力中止期间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保险金给付 责任。

  若本合同效力中止,本合同下所附的所有附加合同一并中止。

  第四章 保险期间、合同效力恢复、解除合同、合同效力终止

  12. 保险期间 投保人提出保险申请、我方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

  合同生效日期(见 30.22)在保险单中载明。本合同自该生效日期的24时

  (北京时间)开始生效。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 5年。

  13. 续保条件 本合同在每一个保险期间届满日,也即本合同的续保日(见30.23)将自 动续保,但我方拒绝续保或本合同终止或中止的除外。

  在每一个续保日前,我方将向您方发出自动续保通知,如果您方不愿意续 保,应在续保日前通知我方。

  续保费率标准因续保当时被保险人的年龄而不同,本合同的续保保险费按 照保险金额和续保费率标准确定。

  14. 本合同效力恢 复

  本合同效力中止后 2年内,投保人可以申请恢复合同效力,并提供被保险 人的健康声明书或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书,经我方与投保人协商并达成协议, 在投保人补交欠交的保险费及其利息(见 30.24)之日24时起,本合同恢复效 力。若申请恢复本合同效力,需一并申请恢复本合同下所附的所有附加合同的 效力。

  自本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 2年投保人和我方未达成协议的,我方有权解除 本合同。解除本合同时,我方向投保人退还本合同效力中止时保险单的现金价 值。

  15. 投保人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

  本合同自投保人签收之日 24时起 10天内称为犹豫期,如果投保人在犹豫 期内要求解除本合同,本合同自我方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且审核通过之日起本合 同效力即行终止。我方将向投保人无息退还已交付的全部保险费。本合同解除 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我方不承担保险责任。

  如投保人在犹豫期后申请解除本合同,则自我方收到解除合同申请时起, 本合同终止。我方将从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且审核通过之日起30 天内向投保人 退还本合同在退保申请审核通过之日的现金价值。

  投保人犹豫期后解除合同会遭受一定损失。 如果投保人解除本合同,则本合同下所附的所有附加合同一并解除。

  16. 合同效力终止 本合同在发生下列任一情况时终止: 一、投保人或我方按本合同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解除本合同; 二、被保险人身故;

  三、本合同没有续保;

  四、本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 2年双方未达成复效协议;

  五、每日住院保险金给付天数累计已达 500天。

  第五章 索赔

  17.保险事故通知您方或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后应当在10天内通知我方。如果您方或者受

  益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

  等难以确定的,我方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我方通

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