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信诺附加畅游全球申根紧急救援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2014-12-02 10:24:48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险期间、基本保险金额和约定的费率标准确定。
投保人应该以人民币在投保时一次性缴清保险单所示的保险费。
7. 费率浮动 在符合中国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的情况下,我方可以针对整个地 区或针对特定销售对象群体的全体投保人进行费率浮动,采用费率浮动方 案后,本合同的保险费需按照保险费率浮动后的标准计算。
8. 未交纳保险费的处理
投保人未支付保险费,本合同自始无效。
第四章 保险期间
9. 保险期间 投保人提出保险申请、我方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
合同生效日期(见 18.25)在保险单中载明。本合同自该生效日期的
零时(北京时间)开始生效。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由你我双方约定,并于保险单上载明,但最多不超 过 1 年。对于每次旅行,本公司承担保险责任的时间自被保险人离开中华 人民共和国边境时开始至被保险人返回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时为止。除非 本合同另有约定,本公司承担保险责任的每次旅行期间最长不超过 90 天。
第五章 合同解除及合同效力的终止
10. 投保人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 险
在合同生效日期前,如被保险人因故未能取得签证,投保人可以申请解 除本合同,申请时须向本公司提供下列资料:
(1)被保险人投保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
(2)相关大使馆出具的拒签证明。
我方于审核通过后 30天内向投保人无息退还已交纳的保险费,本合同
自始无效。
本合同生效后,您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1.合同效力终止本合同在发生下列任一情况时终止:
一、被保险人身故;
二、主合同效力终止;
三、保险期间届满;
四、最高保险金额已经支付;
五、您方或我方按本合同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解除本合同。
第六章 索赔
12.保险事故通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突发急性病需要救助时,应立即拨打保险单所
载指定的救援电话与救援机构联系,由其指挥服务网络提供救援服务。除
非在异常紧急的情况下,即被保险人本人因健康状况须急救而无法与救援
机构立即联系,被保险人均应在发生紧急救援时立即通知救援机构。只要
被保险人意识清醒或者有陪同家属一同出行,救援机构应在被保险人住院
后的 24 小时以内得到通知。否则,一切发生的费用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
因被保险人、被保险人指定代理人或其家属疏于通知救援机构,致救援机
构行动延误或无法进行者,我方及救援机构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13. 诉讼时效 受益人(见 18.26)向我方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自
其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见 18.27)发生之日起计算。
14. 保险金申请 一、在申领保险金时,申请人须填写《索赔申请表》,并提供下列所有
证明和资料原件:
(1) 保险合同;
(2) 被保险人及受益人的身份证明;
(3) 被保险人外出旅行的证明资料;
(4) 完整的门(急)诊病历、住院病历;
(5) 住院医疗费用原始收据及费用清单;
(6) 申请转送、交通和住宿等救援费用,须提供相关费用原始凭证;
(7) 申请遗体或骨灰运送回国和安葬,须提供医院或公安部门出具的被 保险人死亡证明书,或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判决书,以及运送费用和丧葬 费用的原始凭证;
(8) 申请人能够提供的与本项保险金申领有关的诊疗资料及其他证明、
报告和文件。
二、申领保险金时其他注意事项
委托他人申领保险金时,受托人必须提供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委托
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
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遗产时,继承人必须提供可证明其合法继承权的
相关权利文件。
受益人或继承人为未成年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时,由其合法监护人 代其申请领取保险金,该监护人必须提供受益人或继承人为未成年人或无 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证明,以及该监护人具有合法监护权的证明。
以上证明或资料不完整的,我方将及时一次性通知申请人补充提供有
关证明和资料。
15. 保险金给付 我方收到索赔申请和有关证明、资料后,将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 的,或者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我方将在调查 核实后作出核定。
对属于保险责任的,我方在与受益人达成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 10 日
内,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
我方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受益人
因此受到的损失。
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我方自作出核定之日起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