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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信诺附加加倍康爱防癌疾病保险(家庭版)

2014-12-01 08:50:15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 同意后,附加在主合同上。

  主合同的各项条款内容同样适用于本合同,如果主合同与本合同条款内 容互有冲突,则以本合同条款为准。本合同构成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您方(见 21.2)须一并阅读并核对构成本合同的任何资料,以确保我方所提供 的保障是您方所需要���。

  本合同为非分红保险。

  第二章 本合同的保障范围及不保事项

  2. 投保年龄 出生满18周岁至55周岁(见 21.3), 符合我公司规定的投保条件的人士

  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

  3.保险责任本合同所提供的保障在世界各地全天24小时适用。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我方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一、癌症保险金

  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180天之内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180天之内,如

  果被保险人首次经专科医生(见 21.4)诊断发生本合同所约定的恶性肿瘤,我

  方将向投保人无息返还本合同及本合同所依附的《招商信诺加倍康爱两全保

  险(家庭版)》累计已交全部保险费,本合同终止,且本合同所依附的《招

  商信诺加倍康爱两全保险(家庭版)》同时终止。

  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180天之后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180天之后,如 果被保险人首次经专科医生诊断发生本合同所约定的恶性肿瘤,我方将按本 合 同的 基本保险金额向癌症保险金受益人(见21.5)给付 癌症保险金(见

  21.6),本合同终止,且本合同所依附的《招商信诺加倍康爱两全保险(家

  庭版)》同时终止。

  如果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因意外伤害(见 21.7)导致本合同约 定的恶性肿瘤,不受以上180 天的限制,我方将按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向 癌症保险金受益人给付癌症保险金,本合同终止,且本合同所依附的《招商 信诺加倍康爱两全保险(家庭版)》同时终止。

  二、特别癌症保险金

  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180天之后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180天之后,如 果被保险人首次经专科医生诊断发生本合同所约定的恶性肿瘤,且该恶性肿 瘤属于本合同所约定的特殊恶性肿瘤,我方将在给付癌症保险金的基础上给 付特别癌症保险金,特别癌症保险金金额等同于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本合 同终止,且本合同所依附的《招商信诺加倍康爱两全保险(家庭版)》同时 终止。

  如果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因意外伤害导致本合同约定的特殊 恶性肿瘤,不受以上 180天的限制,我方将按本条约定向特别癌症保险金受

  益人给付保险金,本合同终止,且本合同所依附的《招商信诺加倍康爱两全 保险(家庭版)》同时终止。

  4. 责任免除 如果被保险人因下述任一事项罹患恶性肿瘤或特殊恶性肿瘤,我方将不

  支付任何保险金: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拒捕; 三、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见 21.8); 四、被保险人酒后驾驶(见 21.9)、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见 21.10),

  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见 21.11)的机动车;

  五、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见 21.12); 六、战争(见 21.13)、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七、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八、遗传性疾病(见 21.14),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见 21.15)。

  发生上述第一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罹患恶性肿瘤或特殊恶性肿瘤的,本

  合同终止,投保人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我方向癌症保险金受益人退还

  保险单的现金价值(见 21.16)。

  发生上述其他情况导致被保险人罹患恶性肿瘤或特殊恶性肿瘤的,本合 同终止,我方按本合同约定的犹豫期后解除合同情况处理。

  第三章 基本保险金额及保险费

  5. 基本保险金额 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由您我双方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6. 保险费的交纳 本合同的交费方式和交费期间同主合同。

  7. 保 险费率的调 整

  本合同的有效期间内,在符合中国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情况下,我 方有权于每个保险单周年日调整本合同的保险费率。如有保险费率调整,我 方将以书面形式于保险单周年日前通知您。自该保单周年日起的各期保险费 以及保险单的现金价值将按调整后的费率和现金价值执行。

  8. 未交纳保险费 的处理

  若投保人在保险费到期日(见 21.17)未交纳本合同规定的保险费的, 自保险费到期日的 24时起 60日内为宽限期。宽限期内发生保险事故(见

21.18),我方承担保险责任,但应从给付的保险金中扣除欠交的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