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英附加女性生育团体医疗保险
2014-11-28 10:40:53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中英附加女性生育团体医疗保险
适用年龄:18周岁至60周岁
产品险种:医疗保险
意外保障 女性生育金 团体医疗在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内,如果被保险人发生符合当地社会生育保险管理规定的、必需且合理的下列医疗费用,本公司按本附加合同约定的赔付比例给付女性生育医疗保险金。
1.孕妇孕产期检查费;
2.产妇分娩住院医疗费用(不包括婴儿费用);
3.已婚者人工流产、引产等终止妊娠措施而支出的医疗费用。
如果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期满时,被保险人因分娩尚未出院,本公司针对该次出院时的累计医疗费用进行给付。如果被保险人按社会生育保险的规定可以取得补偿,则本公司仅针对剩余部分给付。
本公司对同一被保险人的女性生育医疗保险金给付的累计金额最高以本附加合同的保险金额为限。如果累计给付的金额达到其保险金额时,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对于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的医疗费用,如果被保险人按政府或法律规定取得补偿,或从任何机构、个人、其它医疗保险取得补偿,则本公司仅针对剩余部分给付。
中英附加女性生育团体医疗保险
(中英人寿[2009]201号,2009年9月向保监会备案)
第一部分 责任条款
第一条 保险合同的构成
中英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投保人订立的本附加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附加合同”)由保险单、保险条款、所附的投保单及其它与本附加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批单及其它书面协议构成。
若上述构成本附加合同的文件正本需留本公司存档,则其复印件或电子影像印刷件的效力与正本相同;若复印件或电子影像印刷件的内容与正本不同时,则以正本为准。
本附加合同未作规定的内容,主合同的规定适用于本附加合同。若主合同的规定与本附加合同的规定相抵触,则以本附加合同的规定为准。
第二条 投保范围
一、凡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劳动的团体(释义1)女性成员,经本公司审核同意,可作为本附加合同的被保险人。
二、经被保险人同意,被保险人所在团体可作为投保人。
第三条 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投保人提出投保申请且本公司同意承保,本附加合同成立。
本附加合同自本公司同意承保、收取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后生效,合同生效日在保险单上载明。
第四条 保险期间
本附加合同的保险期间为一年,自保险单或批注所载明的合同生效日零时起至终止日二十四时止,本附加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五条 保险金额
本附加合同所称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本公司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如果该保险金额有所变更,以变更后的金额为准,变更后的保险金额在批注或批单上载明。
第六条 保险费
本附加合同的保险费以本公司核定的保险费率计算,根据投保人与本公司约定的保险金额确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本公司保留每年对保险费率进行调整的权利。
第七条 保险责任
在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内,如果被保险人发生符合当地社会生育保险管理规定的、必需且合理的下列医疗费用,本公司按本附加合同约定的赔付比例给付女性生育医疗保险金。
1. 孕妇孕产期检查费;
2. 产妇分娩住院医疗费用(不包括婴儿费用);
3. 已婚者人工流产、引产等终止妊娠措施而支出的医疗费用。
如果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期满时,被保险人因分娩尚未出院,本公司针对该次出院时的累计医疗费用进行给付。如果被保险人按社会生育保险的规定可以取得补偿,则本公司仅针对剩余部分给付。
本公司对同一被保险人的女性生育医疗保险金给付的累计金额最高以本附加合同的保险金额为限。如果累计给付的金额达到其保险金额时,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对于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的医疗费用,如果被保险人按政府或法律规定取得补偿,或从任何机构、个人、其它医疗保险取得补偿,则本公司仅针对剩余部分给付。
第八条 责任免除
如果在下列期间或由于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导致被保险人支出医疗费用,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1.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 被保险人自伤或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 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释义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