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邦环球精英团体医疗保险怎么样?
2014-11-25 09:31:21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面 形式告知投保人医疗网络内医疗机构的相关信息(包括保险单上载明的医疗网络的覆盖区域及相关服务信息)。若 被保险人前往当地该网络内的医疗机构接受治疗,对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本公司将与相关医疗机构结 算,毋需被保险人支付。对于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本公司将向被保险人或投保人追偿本公司已先行 支付的医疗费用。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享有指定和变更医疗网络内的医疗机构的权利,并将以书面形式及时 通知投保人。
第五条 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
投保人提出保险申请、本公司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 合同生效日期在保险单上载明。保单年度、保险费约定支付日均以该日期计算。 第六条 保险期间及续保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一年。
投保人可于本合同每个保险期间届满时或之前向本公司支付续保保险费以示续保,若本公司同意该续保且已收取该 续保保险费,则本合同将延续有效一年。
第七条 投保人解除合同的手续
投保人可于本合同有效期内申请解除本合同,需填写解除合同申请书并向本公司提供下列资料: ^)保险合同;
(之)投保人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自本公司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时起,本合同终止。本公司自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投保人退还保险 单的未满期净保险费(释义四十七^。
第八条 保险合同效力的终止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本合同终止: (”投保人向本公司申请解除本合同;
卩)一年保险期间届满,投保人未提交续保确认书或本公司不接受本合同续保;
(^)本合同的被保险人人数未达到有关监管部门所要求的最低人数或最低比例,且本公司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投保 人后;
(句投保人破产、解散;
(亏)本合同因其他条款所列情况而终止。
注:
〔1〕在第(丨)项,第(“及第(…项所提及的情况下,本公司根据本合同终止日计算并退还投保人未满期净保 险费。
(之)在第口)项所提及的情况下,无论投保人是否已支付续保保险费,本合同效力于该保险单满期日自动终止。 第九条 年龄错误
投保人在申请投保时,应将与有效身份证件相符的被保险人的出生日期在投保单上填明,如果发生错误按照下列方 式办理:
^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投保年龄限制的,本公司有权终止该 被保险人的被保资格,并将退还本合同项下该被保险人的未满期保险费(释义四十八^本公司行使被保险人 的被保资格终止权适用”本公司合同解除权及被保险人的被保资格终止权的限制“的规定。
〔2〕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实付保险费少于应付保险费的,本公司有权更正并要求投保
人补交保险费。若已经发生保险事故,在给付保险金时按实付保险费和应付保险费的比例给付。 口)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实付保险费多于应付保险费的,本公司会将多收的保险费退 还给投保人。
第十条 资料提供
卩)投保人应保存本合同每个被保险人的个人资料,详细记录其姓名、性别、投保年龄、出生日期、职业、职 务、保险金额、保险计划类别、被保险人加入本合同的生效日、被保险人被保资格终止日、保险计划类别的 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的指定和其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资料。
(^)投保人应根据本公司的要求提供每个被保险人的个人资料,且保证其提供给本公司的被保险人个人资料的准 确性。投保人申报的单个被保险人个人资料不真实,并不会影响本合同中的其他合法有效部分,但在发现某 被保险人个人申报资料不真实时,本公司有权作出相应的调整。
(^)本公司有权随时调阅被保险人提供给投保人的所有其他与本合同有关的资料。
(句本公司可收集与本合同有关的每个被保险人的个人资料,该个人资料将由本公司持有或使用,并可为与本保 险及相关服务之目的而透露给与本公司有关的个人或者组织。
第十一条 合同的转让和质押
本合同不可转让和质押。 第十二条 投保人地址的变更
投保人的地址有变更时,应及时书面通知本公司。
投保人不作上述通知时,本公司按投保单所载的投保人的最后地址所发送的通知,均视为已送达投保人。 第十三条 合同内容变更
投保人和本公司可以协商变更合同内容。投保人可根据本公司的规定申请变更本合同内容,经本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