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财富网-保险频道

保险首页
保险知识 保险产品 保险公司

新华员工福利团体医疗保险怎么样?

2014-11-24 09:10:57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新华员工福利团体医疗保险怎么样?

  新华员工福利团体医疗保险

  适用年龄:16周岁至65周岁

  产品险种:医疗保险

  意外保障 门急诊 住院 住院津贴 重大疾病 女性生育金 住院 重大疾病 门诊 团体医疗

  2.3.1 门 急诊医疗 保险金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对于被保险人因 意外伤害(详见释义)或疾病在本公司 认可医院(详见释义)门急诊治疗所发生的合理医疗费用(详见释义),本公司按 下列公式计算并给付门急诊医疗保险金: 门急诊医疗保险金=(门急诊医疗费用-门急诊免赔额)×赔付比例 本公司对被保险人累计给付的门急诊医疗保险金达到该被保险人的门急诊医疗 保险金额时,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的该项保险责任终止。

  2.3.2 住 院医疗保 险金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对于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30 日后 (按照本公司相关规定续保的,自续保合同生效之日起)发生疾病并因该疾病在 本 公司认可医院住院(详见释义)治疗所发生的合理医疗费用,本公司按下列公式计 算并给付住院医疗保险金: 住院医疗保险金=住院医疗费用(详见释义)×赔付比例 本公司对被保险人累计给付的住院医疗保险金达到该被保险人的住院医疗保险 金额时,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的该项保险责任终止。

  2.3.3 高 额住院医 疗保险金

  如被保险人支付的住院医疗费用超过该被保险人的住院医疗费用限额,经投保 人同意,本公司按下列公式计算并给付高额住院医疗保险金: 高额住院医疗保险金=(住院医疗费用-住院医疗费用限额)×赔付比例 高额住院医疗保险金额为所有被保险人共用的保险金额,本公司对所有被保险 人累计给付的高额住院医疗保险金达到高额住院医疗保险金额时 ,本公司对所有被 保险人的该项保险责任终止。

  2.3.4 住 院津贴保 险金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30 日后(按 照本公司相关规定续保的,自续保合同生效之日起)发生疾病并因该疾病在本公司 认可医院住院治疗的,本公司自该被保险人住院第一日起开始按日给付住院津贴保 险金: 住院津贴保险金=日津贴额×住院天数 日津贴额和最高给付天数由投保人和本公司在投保时约定,但须符合本公司当 时的规定。 本公司对被保险人累计给付的住院津贴保险金达到该被保险人的住院津贴保险 金额时,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的该项保险责任终止。

  2.3.5 重 大疾病保 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30 日内,由本公司认可医院的专科医生(详见释 义)确诊初次发生本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详见释义),本公司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金,其金额为该被保险人对应的实际交纳的保险费,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的该项保 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30 日后(按照本公司相关规定续保的,自续保合 同生效之日起),由本公司认可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初次发生本合同所指的重大疾 病,本公司按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的 该项保险责任终止。

  2.3.6 女 工生育医 疗保险金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对于被保险人所发生的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法规规定的医 疗费用,本公司给付女工生育医疗保险金。 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法规规定的医疗费用包括: 1.孕妇孕产期检查费; 2.产妇分娩住院医疗费用(不包括婴儿发生的费用); 3.由于人工流产、引产等终止妊娠措施而发生的医疗费用。 本公司对被保险人累计给付的女工生育保险金达到该被保险人的女工生育医疗 保险金额时,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的该项保险责任终止。

  如被保险人所发生的 2.3.1、2.3.2、2.3.3、2.3.6 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医疗费用, 已从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详见释义)、其他商业医疗保险保障计划或其他任何途径 获得补偿或赔偿,本公司仅对剩余部分按上述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员工综合 A 款团体医疗保险条款(2009 年 9 月向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u 保险合同

  1.1 合同构成 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投保 单、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投保文件、被保险人人名清单、健康告知书、变更申请书、声明、 批注、附贴批单及其他加盖本公司公章(详见释义)的书面协议构成。

除上述文件之外的其他任何书面或口头的协议、承诺均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