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意附加乐安逸(C款)意外医药补偿医疗保险
2014-11-21 10:16:17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中意附加乐安逸(C款)意外医药补偿医疗保险
适用年龄:18周岁至59周岁
产品险种:医疗保险
意外保障 意外医药费报销
保额与缴费举例:
保障金额不是固定的,根据投保人年龄、缴费高低的不同,对应获得的保障金额也不同,此处对一些常见情况进行列举供您参考。
投保年龄 | 年缴费 | 缴费期 | 保障项目和金额 | 保障期 |
---|
20岁 | 643.00元 | 1年 |
意外医药费报销30.0万 |
1年 |
注:具体缴费与保额,可依个人实际情况灵活定制,以上举例仅为参考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并进行治疗,我们就其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实际支出的、符合签发保险单分支机构所在地社会医疗保险规定的、在医院内支出的合理医疗费用向被保险人给付意外医药补偿保险金。我们将分以下两种情况分别计算并支付保险金给被保险人:
(1)若该被保险人已从公费医疗、社会医疗保险或除本附加合同以外的所有商业性费用补偿医疗保险获得医药费用补偿: 意外医药补偿保险金=已发生的、必须且合理的实际医药费用 – 任何已获得的医药费用补偿 上述“任何已获得的医药费用补偿”包括从公费医疗、社会医疗保险、除本附加合同以外的所有商业性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其他政府机构或社会
福利机构等所获得的医药费用补偿。
(2)若该被保险人未从公费医疗、社会医疗保险或除本附加合同以外的所有商业性费用补偿医疗保险获得医药费用补偿: 意外医药补偿保险金=(已发生的、必须且合理的实际医药费用 – 从其他政府机构或社会福利机构等所获得的医药费用补偿)x 90% 每次意外伤害事故的最高给付以本附加合同的保险金额为限。
如果被保险人在中国境外发生保险事故并接受治疗,我们所承担的医疗费用以本附加合同签发保险单分支机构所在地的医院处理类似情形所需的费用为限。
阅 读 提 示
本阅读提示是为了帮助您更好理解条款,对本附加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正文为准。
®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
u 被保险人可以享有本附加合同提供的保障利益………………………………………………2.3
®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u 在某些情况下,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2.4
u 受益人的保险金申请权应在一定期间内行使…………………………………………………3.3
u 在某些情况下,本附加合同效力终止…………………………………………………………4.1
u 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请您注意…………………………………………………5
® 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
® 条款目录
1 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2.4责任免除
1.1合同构成3保险金的申请
1.2 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3.1保险金的申请
1.3投保年龄3.2医疗费用收据
2 我们提供的保障3.3诉讼时效
2.1保险金额4合同效力的终止
2.2保险期间及续保4.1合同效力的终止
2.3保险责任5释义
中意附加乐安逸意外医药补偿医疗保险(C 款)条款
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本附加合同”指您与我 们之间订立的“中意附加乐安逸意外医药补偿医疗保险(C款)”保险合同。
1 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
1.1 合同构成 本附加合同可以附加于我们供您选择的人身保险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
如您申请投保本附加合同,经我们审核同意后可以订立本附加合同。主合 同的条款也适用于本附加合同,若互有冲突,则以本附加合同为准。
1.2 保 险合 同成立与生 您提出保险申请、我们同意承保,本附加合同成立。
效
本附加合同自我们同意承保、收取首期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后开始生效,
合同生效日期在保险单上载明。保险费约定支付日以该日期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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