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大元鸿B款两全保险(分红型)如何?
2014-11-07 10:06:50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讼时效 期间为五年,自其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英大元鸿 B 款两全保险(分红型) 条款 第 7 页 共 10 页
7.4 保险金申请 在申请各项保险金时,请按照下列方式办理:
一、满期保险金申请
满期保险金的受益人申请领取满期保险金时,应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 给付申请书;
2. 保险合同;
3. 满期保险金受益人身份证明;
4. 被保险人的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明及必要的生存证明。
二、全残保险金申请
全残保险金受益人申请领取全残保险金时,应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 给付申请书;
2. 保险合同;
3. 被保险人的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明、银行存折(卡)复印件;
4. 由双方认可的伤残鉴定机构(见 9.14)出具的被保险人残疾程度
鉴定书;
5. 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时间、性质、原因、伤害程度等相关的其他证
明和资料。
三、身故保险金申请
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申请领取身故保险金时, 应当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 给付申请书;
2. 保险合同或其他保险凭证;
3. 公安部门、医院或我们认可的其他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身故证明或
验尸证明;
4. 如果被保险人为宣告死亡,受益人须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
判决书;
5. 被保险人户籍注销证明;
6. 身故保险金受益人身份证明、关系证明、银行存折(卡)复印件;
7. 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时间、性质、原因等相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四、如果委托他人领取保险金,受托人除提供上述所有证明和资料外,
必须另行出具有委托人亲笔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明。
7.5 保险金给付 我们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等证明和资料后,会及时作出核定;情形 复杂的,将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我们会将 核定结果通知申请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申请人达成给付保险金
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本合同对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
约定的,我们按照约定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我
们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内向申请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
明理由。
我们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等证明和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属于保
险责任而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按可以
确定的数额先予以给付,在最终确定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给付相应差额。
7.6 宣告死亡处理 如果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宣告死亡,我们以判 决书宣告的死亡日期为被保险人的身故日期,按本合同约定给付身故保 险金,本合同终止。
如果被保险人在宣告死亡后生还,身故保险金的受领人应于知道被保险
人生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我们退还已给付的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的效力
由我们双方依法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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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需要关注的其他事项
8.1 投保年龄范围 指您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本合同接受的投保年龄范围将根据您选择 的保险期间、交费期间等因素来确定。
8.2 年龄计算及错 误处理
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为以法定证件载明的出生日期计算的周岁(见
9.15)年龄。您在申请投保时,应告知被保险人的周岁年龄。若发生错
误,我们依照下列约定处理:
一、您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您实交保险费多于应交保险费
的,我们会将多收的保险费无息退还给您。
二、您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您实交保险费少于应交保险费
的,我们有权审核更正并要求您补交保险费。若补交保险费前已发生保
险事故,我们按实交保险费和应交保险费的比例折算给付保险金。
三、您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且真实年龄不符合我们规定的投保
年龄范围的,我们可以解除本合同,并退还本合同终止之日的现金价值。
但自本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则按本条第一、二项处理。
8.3 欠款扣除 我们在给付各项保险金、派发红利、退还现金价值、退还保险费时,会 先行扣除您在本合同项下的欠交保险费、保单借款(包括自动借款)及
利息。
8.4 通讯地址变更 为了保障您的合法利益,您的住所或通讯地址变更时,请及时书面通知 我们。如果您没有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我们,我们按本合同所载的最后 住所或最新通讯地址发送的有关通知,均视为已送达给您。
8.5 司法鉴定 我们有权要求通过司法鉴定机构对保险事故进行鉴定,您、被保险人和 受益人应当予以配合。
8.6 争议处理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从下列两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