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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康祥云康乐两全保险(分红型)

2014-10-20 11:14:25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泰康祥云康乐两全保险(分红型)怎么样?

  泰康祥云康乐两全保险(分红型)

  适用年龄:0周岁至50周岁

  产品险种:养老保险

  意外保障 生存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我们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身故保险金

  我们收到首次保险费的次日零时后被保险人身故,我们将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若被保险人身故发生在我们收到首次保险费的次日零时后且本合同约定的交费 期间届满前(含交费期间届满日),身故保险金为下列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 (1) 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金额×身故时的保单年度数(见 10.4); (2) 您累计已交的本合同及本合同所附的附加合同的保险费数额之和。

  若被保险人身故发生在本合同约定的交费期间届满后,身故保险金为下列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 (1) 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金额×交费期间(年数);(2) 您累计已交的本合同及本合同所附的附加合同的保险费数额之和。 本合同所附的附加合同在保险单上载明。

  生存保险金

  在本合同约定的生存保险金给付日被保险人仍然生存,我们将向生存保险金受 益人给付生存保险金,本合同终止。生存保险金为下列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 (1) 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金额×交费期间(年数)×110%;(2) 您累计已交的本合同及本合同所附的附加合同的保险费数额之和的110%。

  本合同的生存保险金给付日在保险单上载明。

  

  泰康祥云康乐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

  阅 读 指 引

  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对本合同内容的解释凡条款已有约定的,以条款约定为准。

  ........................................

  C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

  v 签收本合同且我们收到首次保险费的次日零时起 10 日(即犹豫期)内您若要求退保,我们 仅扣除工本费„„„„„„„„„„„„„„„„„„„„„„„„„„„„„„ 1.4

  v 本合同提供的保障在保险责任条款中列明 „„„„„„„„„„„„„„„„„„2.4

  v 您有按本合同约定参与红利分配���权利 „„„„„„„„„„„„„„„„„„„4.1

  v 您有退保的权利 „„„„„„„„„„„„„„„„„„„„„„„„„„„„„8.1

  C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v 在某些情况下,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2.5

  v 保险事故发生后请您及时通知我们 „„„„„„„„„„„„„„„„„„„„„3.2

  v 您应当按时交纳保险费 „„„„„„„„„„„„„„„„„„„„„„„„„„5.1

  v 退保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请您慎重决策 „„„„„„„„„„„„„„„„„8.1

  v 您有如实告知的义务 „„„„„„„„„„„„„„„„„„„„„„„„„„„9.1

  v 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并作了显著标识,请您注意 „„„„„„„„„10

  C 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 C 条款目录

  1.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4.保单红利9.5合同内容变更

  1.1合同构成4.1保单红利的确定9.6联系方式变更

  1.2合同成立及生效4.2保单红利的领取9.7争议处理

  1.3投保年龄5.保险费的交纳9.8保险事故鉴定

  1.4犹豫期5.1保险费的交纳10.释义

  2.我们提供的保障5.2宽限期10.1保单年度

  2.1保险金额6.现金价值权益10.2周岁

  2.2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6.1现金价值10.3有效身份证件

  限制7.合同效力的中止及恢复10.4身故时的保单年度数

  2.3保险期间7.1效力中止10.5毒品

  2.4保险责任7.2效力恢复10.6酒后驾驶

  2.5责任免除8.合同解除10.7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

3.保险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