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邦金祥特惠年金保险有什么不同?
2014-11-05 09:02:03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友邦金祥特惠年金保险
适用年龄:18周岁至50周岁
产品险种:养老保险
意外保障 生存津贴 满期生存金
一、身故保险金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身故,则本公司将给付身故保险金予健在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其金额等于被保险 人身故时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
二、生存现金
若被保险人生存且本合同仍然有效,则自被保险人年满六十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若保险单周年日 与被保险人生日是同一日期,则自被保险人六十岁生日)始,本公司每月给付生存现金予被保险人。首个给付生存现金的保险单年度,每月给付的生存现金金额等于基本保险金额的 1%(百分之一);以后,各个给付生存现金的保险单年度,每月给付的生存现金金额逐年递增前一年度每月给付金额的 5%(百分之五)。
在生存现金的给付期间,若被保险人身故,则本合同终止,本公司将不再给付生存现金。
本合同生存现金的给付年限为十五年。每个给付生存现金的保险单年度所对应的每月给付的生存现金金额详见下表:
当保险单年度六十岁后首个保险单年度,按每月给付的生存现金金额基本保险金额×1%
当保险单年度六十岁后第二个保险单年度,按每月给付的生存现金金额基本保险金额×1%×(1+5%)
当保险单年度六十岁后第三个保险单年度,按每月给付的生存现金金额基本保险金额×1%×(1+5%)2
当保险单年度六十岁后第四个保险单年度,按每月给付的生存现金金额基本保险金额×1%×(1+5%)3
当保险单年度六十岁后第五个保险单年度,按每月给付的生存现金金额基本保险金额×1%×(1+5%)4
当保险单年度六十岁后第六个保险单年度,按每月给付的生存现金金额基本保险金额×1%×(1+5%)5
当保险单年度六十岁后第七个保险单年度,按每月给付的生存现金金额基本保险金额×1%×(1+5%)6
当保险单年度六十岁后第八个保险单年度,按每月给付的生存现金金额基本保险金额×1%×(1+5%)7
当保险单年度六十岁后第九个保险单年度,按每月给付的生存现金金额基本保险金额×1%×(1+5%)8
当保险单年度六十岁后第十个保险单年度,按每月给付的生存现金金额基本保险金额×1%×(1+5%)9
当保险单年度六十岁后第十一个保险单年度,按每月给付的生存现金金额基本保险金额×1%×(1+5%)10
当保险单年度六十岁后第十二个保险单年度,按每月给付的生存现金金额基本保险金额×1%×(1+5%)11
当保险单年度六十岁后第十三个保险单年度,按每月给付的生存现金金额基本保险金额×1%×(1+5%)12
当保险单年度六十岁后第十四个保险单年度,按每月给付的生存现金金额基本保险金额×1%×(1+5%)13
当保险单年度六十岁后第十五个保险单年度,按每月给付的生存现金金额基本保险金额×1%×(1+5%)14
满期金
若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的保险期间届满时仍然生存,则本公司将给付满期金予被保险人,其金额等于本合同满期时的 基本保险金额。
基本保险金额×1%×(1+5%)14
六十岁后第十五个保险单年度
基本保险金额×1%×(1+5%)13
六十岁后第十四个保险单年度
基本保险金额×1%×(1+5%)12
六十岁后第十三个保险单年度
基本保险金额×1%×(1+5%)11
六十岁后第十二个保险单年度
基本保险金额×1%×(1+5%)10
六十岁后第十一个保险单年度
基本保险金额×1%×(1+5%)9
六十岁后第十个保险单年度
基本保险金额×1%×(1+5%)8
六十岁后第九个保险单年度
基本保险金额×1%×(1+5%)7
六十岁后第八个保险单年度
基本保险金额×1%×(1+5%)6
六十岁后第七个保险单年度
基本保险金额×1%×(1+5%)5
六十岁后第六个保险单年度
基本保险金额×1%×(1+5%)4
六十岁后第五个保险单年度
基本保险金额×1%×(1+5%)3
六十岁后第四个保险单年度
基本保险金额×1%×(1+5%)2
六十岁后第三个保险单年度
基本保险金额×1%×(1+5%)
六十岁后第二个保险单年度
基本保险金额×1%
六十岁��首个保险单年度
每月给付的生存现金金额
保险单年度
友中发2010-242号-1
保险条款
1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