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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诚安康人生两全保险有什么不同?

2014-10-30 08:58:23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人或其他权利人提供的与保险事故相关的完整的索赔资料受益人或其他权利人提供的与保险事故相关的完整的索赔资料

  后后,,。。如情形复杂如情形复杂,,我们将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我们会在核定后我们会在核定后,及时核定。如情形复杂,我们将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我们会在核定后及时通知您及时通知您、受益人或其他权利人受益人。但对于事故性质但对于事故性质、、损失程度等不明确以及在损失程度等不明确以及在及时通知您、受益人或其他权利人。但对于事故性质、损失程度等不明确保险事故发生后、受益人或其他权利人未依据本合同的约定及时通知我们的情受益人或其他权利人未依据本合同的约定及时通知我们的情保险事故发生后您保险事故发生后您、、受益人或其他权利人未依据本合同的约定及时通知我们的情受益人或其他权利人未依据本合同的约定及时通知我们的情况除外。

  如何申请满期

  2.7 申领满期保险金时,应向我们提供下列文件:

  保险金保险金

  (1) 满期保险金给付申请书;

  (2) 保险合同;

  (3) 被保险人的户籍证明、身份证明文件;

  (4) 满期保险金作为满期保险金受益人遗产继承时,必须提供有合法继承权的

  相关证明文件。

  3 您对本合同拥有的权益和义务您对本合同拥有的权益和义务

  您缴纳保险费的义务

  3.1 本合同的缴费方式和缴费期限由您和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合同上载明。

  分期支付保险费的,在缴纳首期保险费后,您应当在每个保险费应缴日保险费应缴日(见 5 名保险费应缴日保险费应缴日

  词释义)前缴纳当期应缴纳的保险费。

  保险单借款

  3.2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果您的保险合同累积有现金价值,您可以向我们申请借款。

  借款期限不超过6个月,且借款应在下一保单周年日前偿还,累计借款本息金额

  最高不得超过本合同当时现金价值的80%(因垫缴到期保险费时不受此限)。如果

  逾期未偿还,则该项未偿还利息利息(见5 名词释义)将在保单周年日加算到原借款

  利息利息

  金额中计算利息。

  如果您尚未清偿的保险单借款及利息超过或等于本合同的现金价值,本合同效力

  中止。合同效力中止期间,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保险费的垫缴保险费的垫缴

  3.3 您可以选择该项利益,如果您超过宽限期仍未缴付本合同保险费,而您的保险合

  保险费的垫缴保险费的垫缴同��时的现金价值扣除您尚未清偿的保险单借款本息之后的余额,足以垫缴到期保险费的(含附加合同),我们将按本合同约定的保险单借款的方式自动借款给您,为您垫缴该期保险费。垫缴期内,本合同仍然有效。

  欠款的偿还

  3.4 我们在给付各项保险金或办理终止保险合同、复效时,如您有欠缴的保险费或保险单借款未还清,所有的欠款和利息均需先行归还我们或由我们在给付款中扣

  除。

  宽限期

  3.5 如果您超过保险费应缴日仍未缴付保险费(含未依照本条款约定垫缴保险费),

  宽限期

  从保险费应缴日的次日起60日为我们给予您的宽限期。

  宽限期内,如发生保险事故,我们仍根据本合同约定承担保险责任,但会先扣除

  未归还款项(见 5 名词释义)。宽限期届满,您仍未缴纳保险费的,则本合同自

  未归还款项

  宽限期结束当日24时起效力中止,我们将不承担保险责任。

  3.6 本合同效力中止后2年内,您可以申请恢复合同效力。您应填写复效申请书,我

  合同效力的恢合同效力的恢复

  们会要求您提供被保险人的健康声明书、体检报告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我们会对材料进行审核,做出是否同意复效的决定。

  经双方达成复效协议,自您补缴未归还款项的当日24 时起,合同效力恢复。

  自本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2 年您和我们未达成协议的,本合同效力终止。我们

  将向您退还合同效力中止日的现金价值。

  终止保险合同

  3.7 您可以随时向我们提出书面申请终止合同。本合同的效力自我们收到书面申请之

  终止保险合同终止保险合同日24时终止。合同效力终止后,我们将退还保险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

  4 基本条款

  保险责任的开始

  4.1 您向我们提出保险要求,经我们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

  经我们同意承保,并自我们收到首期保险费(以较后者为准)的当日 24 时开始保

  险合同生效并开始承担保险责任。我们将及时签发保险单作为保险凭证。

本合同的成立日与生效日以保险合同所载的日期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