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鸿福一生团体年金保险(分红型)
2014-10-29 08:54:09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长城鸿福一生团体年金保险(分红型)
适用年龄:16周岁至65周岁
产品险种:养老保险
意外保障 退休金
在本合同保险责任有效期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一、退休金
被保险人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并办妥退休手续的,由被保险人提出书面申请,本公司根据被保险人选择的下列方式之一给付“退休金”:
(一)选择一次性领取方式的,本公司按照该被保险人在书面申领时的个人账户或保留账户及其对应红利账户的累积金额一次性给付退休金,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二)选择年领、月领方式的,本公司将该被保险人在书面申领时的个人账户或保留账户及其对应红利账户的累积金额全部转换为年领或月领退休金,年领、月领标准在领取凭证上载明,同时注销该被保险人的个人账户或保留账户及其对应红利账户。
年领、月领包括如下三种方式:
1、本公司每年或每月依照约定金额给付退休金直至被保险人身故,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2、本公司每年或每月依照约定金额给付退休金,每给付三年递增首次给付金额的5%,直至被保险人身故,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3、本公司每年或每月依照约定金额给付退休金,并保证给付十年。如被保险人于保证给付期间内身故,本公司继续给付至保证给付期间届满,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如被保险人于保证给付期间届满后仍生存,本公司继续给付退休金直至其身故,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三)选择部分年领、月领方式的,本公司根据约定,将被保险人在书面申领时个人账户或保留账户及其对应红利账户的累积金额一部分转换为年领、月领退休金,年领、月领的方式同上1、2、3项,年领、月领标准在领取凭证上载明;未转换为年领或月领退休金的个人账户或保留账户及其对应红利账户的剩余部分由本公司向被保险人一次性给付,同时注销该被保险人的个人账户或保留账户及其对应的红利账户。
被保险人因特殊原因提前退休的,本公司审核同意后按照其办妥退休手续并书面申领时该被保险人个人账户或保留账户及其对应红利账户的累积金额转换为退休金,转换方式同上(一)、(二)、(三)项,同时注销该被保险人的个人账户或保留账户及其对应的红利账户。
二、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领取退休金之前身故的,本公司将按其身故时该被保险人个人账户或保留账户及其对应红利账户的累积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三、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领取退休金之前全残的,本公司将按其全残时该被保险人个人账户或保留账户及其对应红利账户的累积金额给付“全残保险金”,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四、离职保险金
被保险人离职的,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公司按该被保险人离职时其个人账户中已归属其名下部分的现金价值以及其对应红利账户中已归属其名下部分的累积金额一次性给付“离职保险金”,未归属其名下的部分记入本公司为投保人建立的公共账户,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长城鸿福一生团体年金保险(分红型)
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长城鸿福一生团体年金保险(分红型)条款
(长寿发[2009] 98号,2009年9月向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第一条 保险合同的构成
本保险条款、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投保书及被保险人名册等与保险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附贴批单、附加险合同、其他书面协议都是投保人和本公司之间订立的保险合同的构成部分。
“长城鸿福一生团体年金保险(分红型)”以下简称为“本合同”。
第二条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责任有效期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一、退休金
被保险人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并办妥退休手续的,由被保险人提出书面申请,本公司根据被保险人选择的下列方式之一给付“退休金”:
(一)选择一次性领取方式的,本公司按照该被保险人在书面申领时的个人账户或保留账户及其对应红利账户的累积金额一次性给付退休金,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二)选择年领、月领方式的,本公司将该被保险人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