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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康保证领取团体年金保险怎么样?

2014-10-20 09:30:05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并 继续按本合同约定的领取年金方式和年金领取金额向被保险人的合法继承人履行 给付剩余养老年金的义务:

  (1) 被保险人没有指定继承人的,或者指定继承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

  (2) 指定继承人先于被保险人身故,没有其它指定继承人的;

  (3) 指定继承人放弃或者丧失继承权,没有其它指定继承人的;

  (4) 无法确定被保险人与其指定继承人(没有指定继承人的,则为其他合法继 承人)身故先后顺序的。

  3.2 保险事故通知 投保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在 10 日内通知本公司。故意或者因重

  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本公

  司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本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 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或者虽未及时通知但不影响本公司确定保险 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的除外。

  3.3 保险金申请 在申请保险金时,请按照下列方式办理:

  身故保险金申 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作为申请人须填写领取保险金申请书,并须提供下列证明和资

  请 料的原件: (1) 保险单或者保险凭证;

  (2) 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医疗机构、公安部门或者其他有权机构出具的 被保险人的死亡证明;

  (4) 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委托他人领取保险金时,受托人还必须提供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委托人亲笔签 名的授权委托书。

  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遗产时,指定的继承人还必须提供可证明其合法继承权的相 关权利文件。

  养老年金申请 被保险人生存至年金开始领取日,被保险人须填写领取保险金申请书,并须提供 下列证明和资料的原件,向本公司申请办理年金领取证并开始领取年金:

  (1) 保险单或者保险凭证; (2) 被保险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 被保险人的户籍证明; (4) 被保险人的有效退休证明;

  (5) 所能提供的与确认被保险人生存相关的其它证明和资料。

  被保险人生存至年金领取日,被保险人凭有效身份证件、年金领取证向本公司领 取年金。

  若被保险人在年金确定领取期间或者年金保证领取期间内身故,其指定的继承人 须向本公司办理年金给付变更手续,并须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的原件:

  (1) 年金领取证;

  (2) 指定的继承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医疗机构、公安部门或者其他有权机构出具的 被保险人的死亡证明。

  变更之日后指定的继承人凭有效身份证件、年金领取证向本公司领取年金确定领

  取期间或者年金保证领取期间内被保险人未领取部分的年金。

  特别注意事项 以上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本公司将及时一次性通知申请人补充提供有关的证明 和资料。

  受益人或者指定的继承人为未成年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时,由其合法监护人 代其申请领取保险金,其合法监护人还必须提供受益人或者指定的继承人为未成 年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证明和监护人具有合法监护权的证明。

  3.4 保险金给付 本公司在收到领取保险金申请书及本合同约定的证明和资料后,将在 5 日内作出

  核定;情形复杂的,在 30 日内作出核定。对属于保险责任的,本公司在与受益人 达成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 10 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

  本公司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的义务的,对属于保险责任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 当赔偿受益人因此受到的利息损失。利息按照本公司确定的利率按单利计算,且 本公司确定的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活期存款基准利 率。

  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本公司自作出核定之日起 3 日内向受益人发出拒绝给付保 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本公司在收到领取保险金申请书及有关证明和资料之日起 60 日内,对给付保险金 的数额不能确定的,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本公司最终 确定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将支付相应的差额。

  3.5 宣告死亡处理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果被保险人失踪且被法院宣告死亡,本公司以法院判决宣

  告之日作为被保险人的死亡时间,按本合同的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公司对该

  被保险人承担的保险责任终止。

  如果被保险人在宣告死亡后重新出现或者确知其没有死亡,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