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保险金转换年金保险(2006)
2014-10-15 11:31:52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太平保险金转换年金保险(2006)
适用年龄:30天至89周岁
产品险种:养老保险
意外保障 年金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合同有效,我们按照您选择的下述领取方式之一给付年金。其中首期年金将
于犹豫期结束后进行给付,之后每期年金将在年金领取日给付。
方式一,生命年金。我们每年或每月依约定金额向被保险人给付生存年金直至被保险人身故,保险责
任终止。
方式二,生命年金(保证10 年)。我们每年或每月依约定金额向被保险人给付生存年金,并保证给付
十年。如被保险人于保证给付期间内身故,我们继续向保证给付年金受益人给付保证给付年金至保证给付
期间届满,保险责任终止;如被保险人于保证给付期间届满后仍生存,我们继续给付生存年金直至其身故,
保险责任终止。
方式三,生命年金(保证15 年)。我们每年或每月依约定金额向被保险人给付生存年金,并保证给付
十五年。如被保险人于保证给付期间内身故,我们继续向保证给付年金受益人给付保证给付年金至保证给
付期间届满,保险责任终止。如被保险人于保证给付期间届满后仍生存,我们继续给付生存年金直至其身
故,保险责任终止。
方式四,递增生命年金(每3 年递增首年的5%)。我们每年或每月依约定金额向被保险人给付生存年金,
每给付三年递增首次给付金额的5%,直至被保险人身故,保险责任终止。
方式五,递增生命年金(每3 年递增首年的10%)。我们每年或每月依约定金额向被保险人给付生存年
金,每给付三年递增首次给付金额的10%,直至被保险人身故,保险责任终止。
太平保险金转换年金保险条款
(2011年10月呈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第一部分 您(投保人)与我们(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的合同
第一条 保险合同的构成 本合同由以下几个部分构成:保险单及所附条款、投保单(其复印件或电子影像印刷件与正本具有同
等效力)、批注,以及经您与我们认可的、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书面文件。
第二条 投保范围
本合同接受的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为出生满 30 天至 89周岁1。
第三条 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 您提出保险申请、我们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 合同生效日期在保险单上载明。保单年度、保险费约定支付日均以该日期计算。
第四条 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由您和我们约定,并在 保险单上载明。
第二部分 我们提供哪些保障利益
第五条 基本年金领取额 本合同的基本年金领取额根据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性别、交费金额及领取方式等由您在投保时与我
们进行约定。
第六条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合同有效,我们按照您选择的下述领取方式之一给付年金。其中首期年金将
于犹豫期结束后进行给付,之后每期年金将在年金领取日2给付。 方式一,生命年金。我们每年或每月依约定金额向被保险人给付生存年金直至被保险人身故,保险责
任终止。
方式二,生命年金(保证10年)。我们每年或每月依约定金额向被保险人给付生存年金,并保证给付 十年。如被保险人于保证给付期间内身故,我们继续向保证给付年金受益人给付保证给付年金至保证给付 期间届满,保险责任终止;如被保险人于保证给付期间届满后仍生存,我们继续给付生存年金直至其身故, 保险责任终止。
方式三,生命年金(保证15年)。我们每年或每月依约定金额向被保险人给付生存年金,并保证给付 十五年。如被保险人于保证给付期间内身故,我们继续向保证给付年金受益人给付保证给付年金至保证给 付期间届满,保险责任终止。如被保险人于保证给付期间届满后仍生存,我们继续给付生存年金直至其身 故,保险责任终止。
方式四,递增生命年金(每3年递增首年的5%)。我们每年或每月依约定金额向被保险人给付生存年金, 每给付三年递增首次给付金额的 5%,直至被保险人身故,保险责任终止。
方式五,递增生命年金(每3年递增首年的10%)。我们每年或每月依约定金额向被保险人给付生存年 金,每给付三年递增首次给付金额的 10%,直至被保险人身故,保险责任终止。
第七条 责任免除
本合同无责任免除。
第三部分如何交纳保险费
第八条 保险费的交纳 我们和您约定的本合同的交费方式为趸交3保险费,并在保险单或批注上列明。
第四部分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