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统筹办法:办法细则
2016-10-09 16:25:53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二)地方税务管理部门应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定的费源依法依规组织征收,按时入库。
(三)审计部门应加强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筹集、管理和使用的审计监督。
(四)公安、民政、卫生等部门要将参保职工及离退休人员生存情况,及时通报同级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协助做好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
第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月起施行。《内蒙古自治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自治区级统筹办法(试行)》(内政发〔2009〕78号文件)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