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寿险金色阳光两全保险怎么样?
2014-09-29 11:22:41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人保寿险金色阳光两全保险
适用年龄:18周岁至60周岁
产品险种:养老保险
意外保障 满期生存金 生存金
满期保险 金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届满时生存,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 终止。
一般身故 或全残保 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见 7.1),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一般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但若被保险人自本合同生效日起 1 年内因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按所交保险 费(不计利息)给付一般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航空交通 意外身故 或全残保 险金
被保险人遭受 A 类意外伤害(见 7.2),并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因该意外 伤害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 5 倍给付航空交通意外身故或全残 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A 类意外伤害: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作为公共交通工具(见 7.3)的民航班 机时,自进入班机的舱门起至抵达目的地走出班机舱门止,遭受意外伤害。
交通意外 身故或全 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遭受以下 3 类意外伤害,并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因该意外伤 害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 4 倍给付交通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本合同终止: B 类意外伤害: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作为公共交通工具的列车或轮船时,自 踏入列车舱门或轮船船体起至抵达目的地走出列车舱门或轮船船体止,遭受意外 伤害。 C 类意外伤害: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作为公共交通工具的汽车时,自踏入汽 车车门起至抵达目的地走出汽车车门止,遭受意外伤害。 D 类意外伤害: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搭乘或作为驾驶员驾驶一般交通工具(见 7.4) 时,遭受意外伤害。
人保寿险金色阳光两全保险条款目录
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
1. 您与我们的合同 4.4 合同效力的恢复 7.您需要了解的重要术语
1.1 合同构成4.5您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7.1全残
1.2 合同成立与生效7.2意外伤害
5.如何申请领取保险金 7.3公共交通工具
2. 您获得的保障5.1受益人7.4一般交通工具
2.1 基本保险金额5.2保险事故通知7.5毒品
2.2 保险期间5.3保险金申请7.6酒后驾驶
2.3 保险责任5.4保险金的给付7.7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
2.4 责任免除5.5诉讼时效7.8无有效行驶证
7.9战争
3.您的义务 6.您需要关注的其他事项 7.10 军事冲突
3.1 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6.1本公司合同解除权的限制7.11暴乱
3.2 保险费的交纳6.2投保范围7.12现金价值
6.3年龄错误7.13酗酒
4. 您对本合同拥有的权利 6.4 未还款项 7.14 利息
4.1 犹豫期6.5地址变更7.15我们认可的医院
4.2 合同内容变更6.6失踪处理7.16周岁
4.3 保单贷款6.7争议处理
条款特别提示
本条款特别提示有助于您理解条款,对本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您拥有的重要权利
— 被保险人可以享受本合同提供的保障利益………………………………………………。……2.3
— 签收保单后 10日内您可以要求退还保险费………………………………………………。…..4.1
— 您有保单贷款的权利……………………………………………………………………,,,。.……4.3
— 在合同有效期内您可以解除合同…………………………………………………………。……4.5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 对某些情形造成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2.4
— 您有如实告知的义务…………………………………………………………………………….3.1
— 解除合同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请您慎重决策…………………………………………….4.5
— 您有及时向我们通知保险事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