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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吉祥如意两全保险2007怎么样呢?

2014-10-11 11:03:44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太平吉祥如意两全保险2007怎么样呢?

  太平吉祥如意两全保险2007

  适用年龄:60天至55周岁

  产品险种:养老保险

  意外保障 满期生存金 生存金

  一、身故保险金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合同有效,如果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无息返还本合同及其附加合同《太平附加吉祥如意防癌长期健康保险2007》的已交保险费,同时本合同的效力终止。这里的已交保险费指按年交方式计算的您已交纳的保险费。

  二、满期生存保险金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合同有效,如果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期满日当天零时仍然生存,我们无息返还本合同及其附加合同《太平附加吉祥如意防癌长期健康保险2007》的已交保险费,同时本合同的效力终止。这里的已交保险费指按年交方式计算的您已交纳的保险费。

  

  太平吉祥如意两全保险2007条款

  (2009年10月呈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第一部分 您(投保人)与我们(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的合同

  第一条 保险合同的构成

  本合同由以下几个部分构成:保险单及所附条款、投保单(其复印件或电子影像印刷件与正本具有同等效力)、批注,以及经您与我们认可的、与本合同有关的其它书面文件。

  投保本合同时必须同时投保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附加合同《太平附加吉祥如意防癌长期健康保险2007》。

  第二条 投保范围

  本合同接受的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为出生满60天至55周岁。

  第二部分 我们提供哪些保障利益

  第三条 保险责任

  一、身故保险金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合同有效,如果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无息返还本合同及其附加合同《太平附加吉祥如意防癌长期健康保险2007》的已交保险费,同时本合同的效力终止。这里的已交保险费指按年交方式计算的您已交纳的保险费。

  二、满期生存保险金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合同有效,如果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期满日当天零时仍然生存,我们无息返还本合同及其附加合同《太平附加吉祥如意防癌长期健康保险2007》的已交保险费,同时本合同的效力终止。这里的已交保险费指按年交方式计算的您已交纳的保险费。

  第四条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一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您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我们向其他权利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第五条 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

  您提出保险申请、我们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

  合同生效日期在保险单上载明。保单年度、保险费约定支付日均以该日期计算。本合同至本合同期满日当天零时期满。

  第三部分 如何交纳保险费

  第六条 保险费的交纳

  本合同保险费的交费方式和交费期限由您和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或批注上列明。

  本合同的交费方式为分期交纳保险费,您在交纳了首期保险费后,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在每个保险费到期日交纳余下各期的保险费。

  第七条 宽限期

  分期支付保险费的,您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如果您到期未支付保险费,自保险费约定支付日的次日零时起60日为宽限期。宽限期内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仍会承担保险责任,但在给付保险金时会扣减您欠交的保险费。

  如果您宽限期结束之后仍未支付保险费,则本合同自宽限期满的次日零时起效力中止。

  在本合同效力中止期间,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第四部分 如何申请保险金

  第八条 受益人

  满期生存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您或者被保险人可以指定一人或多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多人时,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如果没有确定份额,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

您或者被保险人可以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