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泰智赢人生终身寿险(万能型)
2014-08-27 10:48:06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述您的权利或义务。如果您不是本合同确定的被保险人,那么,本合同中提到“被保险人” 时,均是在述特定被保险人的权利或义务。
2. 本合同的构成 本合同由保险单(简称“保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保险合同条款、投保单、与本合同
有关的其他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通知、批注、批单和其他书面协议构成。
3. 投保条件
3.1 投保人
您作为投保人,必须是年龄大于或等于 18周岁,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如果您与被保险人是同一人,您的年龄不能超过 65周岁。 本合同所指周岁,以法定身份证明文件中记载的出生日期为计算基础。
3.2 被保险人
被保险人的年龄应在出生后满 15日至 65周岁之间。您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 应当具有保险利益,即您与被保险人有如下之一的关系:
1)您就是被保险人;
2)您是被保险人的配偶;
3)您是被保险人的子女;
4)您是被保险人的父母;
5)您是被保险人的其他近亲属或者家庭成员,并且您与被保险人之间存在抚养、赡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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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扶养关系;
6)被保险人是与您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7)您与被保险人虽然不具有前述关系,但是被保险人书面同意您作为投保人、其作为 被保险人订立本合同,且被保险人书面同意您确定的身故保险金额。
4. 本合同的生效及有效期间 您向我们完整提交投保单等相关投保文件后,我们会及时对您的投保申请进行核保。在
我们同意承保并收到您交纳的保险费、且被保险人生存的,本合同生效。该生效日期在保单 中载明。我们将及时签发保单作为保险凭证。我们从本合同生效日的零时起开始承担本合同 约定的保险责任。
本合同的保单周年日、保单周月日、保单年度、有效期、合同期满日均以保单中载明的 本合同生效日期为准计算。
本合同有效期间自合同生效时起,至被保险人身故时止。但依照本合同约定,对本合同 撤销、终止或解除的除外。
5. 犹豫期(撤销本合同)
5.1 为了确保您的利益、确保您已经全面理解并选择了适合您需求的人身保险产品,本 合同设置了犹豫期条款。
5.2 犹豫期是从您收到本合同并书面签收日起 10日内的一段时期,书面签收日以保险 合同签收回执上载明的签收日期为准。您应该将保险合同签收回执及时送达我们。由于不可 抗力或您本人的原因导致犹豫期无法起算或计算错误的,我们将协助您及时予以解决,但不 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5.3 在犹豫期内,您可向我们书面提出撤销本合同。我们在收到您退还的本合同相关文 件后向您全额、无息退还您已交纳的保险费。本合同在我们收到您的书面撤销通知时撤销, 我们自始不承担保险责任。
二、 账户条款
6. 保险费及支付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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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保险费的交纳
您应向我们一次性交清全部保险费(简称趸交),金额由您本人在投保时确定。 本合同的保险费采用人民币计算和收付。
6.2 您投保时应在本合同投保单中指定的银行账户内存储足够的由您本人确定的保险 费金额,我们在同意承保时委托银行以转账形式收取。您申请以其它方式交纳保险费的,经 我们同意,可以在批单或批注上作出具体约定。
6.3 在本合同生效后,您可以向我们申请交纳追加保���费。但因追加保险费将影响到本 合同的风险保额,我们将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对被保险人是否进行再次核保,以决定是否接受 您交纳追加保险费的申请。我们在同意接受您的追加保险费申请后,委托银行从您指定的账 户以转账形式收取。
6.4 通过银行转账方式,银行将您的资金由您指定的账户转至我们开立的银行账户时, 方视为我们收到了您交纳的保险费。
6.5 保险费的分配
对于您交纳的趸交保险费或追加保险费,我们按照本合同 6.6的规定扣除初始费用后, 计入个人账户。
6.6 初始费用 初始费用指您所交纳的趸交保险费或追加保险费进入个人账户之前,所扣除的需要支付
给我们的费用。
我们在收到您的趸交保险费,根据下表所示的相应的比例计算初始费用:
保险费
(:元人民币)
50万以下50万(含) 至500万500万(含) 至1000万
1000万(含)以上
初始费用比例3.0%2.0%1.5%0%
追加保险费的初始费用为每笔追加保险费的 3%。
7. 个人账户 本合同生效时,我们为您专门设立个人账户。本合同生效后,您所交纳的所有保险费扣
除初始费用后的余额进入您的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