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寿鸿泰两全保险(分红型)(2003版)
2014-12-10 09:32:25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国寿鸿泰两全保险(分红型)(2003版)
保险期限保险份数被保险人年龄被保险人职业等级
5、10、15、20年130天至60周岁无
保险公司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适用人群出生满30日以上,60周岁以下。
保险责任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一、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满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下列规定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趸交保险费的,满期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
分期交付保险费的,满期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保险期间(年数)。
二、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本合同终止;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或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后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下列规定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趸交保险费的,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
分期交付保险费的,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身故时的保单年度数。
产品特点该产品是一种适合于银行、邮政等机构代理的分红型人寿保险,为您提供死亡风险保障,满期时可以获得丰厚的满期保险金。同时,该产品为您提供可观的周年红利,让您分享我公司的职业化投资和专业化经营成果。
产品说明:集保障、储蓄、投资三种功能于一体,保险公司对客户除固定利益不受影响外,还将在每一保单年度末,根据保险公司的实际经营效益,向客户派发红利。
保险公司:中国人寿
投保范围:30天至60周岁
缴费方式:可以一次性或按年通过储蓄柜台划账交付保险费,趸交、年交每次最少购买一份,每份1000元
保险期限:5、10、15、20年四种
保险责任:满期保险金、身故保险金(趸交)=基本保险金额
满期保险金、身故保险金(期交)=基本保险金额×保险期间(年数)
红利分配:每年所得的红利将累积在客户账户上,至保险责任终止时一次给付
案例说明:李先生,35岁,今年一次性购得本产品10份,共10万元,5年期满后除获得本金10万元外,还有4856元的固定利息,再加5年来的红利。
以上信息由南方财富网的小编为您提供,南方财富网的小编感谢您对南方财富网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