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邦附加少儿财富666号重大疾病保险
2014-11-03 11:22:50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十四时止。
2.5 保险责任 在本附加险合同保险期间内且在主险合同有效前提下,本公司承担如下保险责 任:
等待期 被保险人在本附加险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180天内初次发生本附
少儿重大疾 病保险金
成人重大疾 病保险金
加险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见释义6.4),本公司将本附加合同所收取的保 障成本无息退还至主险合同的个人账户,本附加险合同终止,主险合同的个 人账户价值按退还的金额等额增加。这180天的时间称为等待期。被保险人 因意外伤害(见释义6.5)导致本附加险合同定义的重大疾病,无等待期。 若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之前,经医院初次确诊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经
医院初次确诊非因意外伤害导致罹患本附加险合同所定义的少儿重大疾病
(见释义6.4.1)中任何一种重大疾病,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向少儿重大疾 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少儿重大疾病保险金,本附加险合同效力终止。 若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之后,经医院初次确诊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经
医院初次确诊非因意外伤害导致罹患本附加险合同所定义的成人重大疾病
(见释义6.4.2)中任何一种重大疾病,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向成人重大疾 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成人重大疾病保险金,本附加险合同效力终止。
2.6 保险责任的
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发生本附加险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的,本
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见释义6.6);
(4)被保险人自本附加险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或自伤, 但被保险人自杀或自伤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见释义6.7),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见释义6.8) 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见释义6.9)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8)遗传性疾病(见释义6.10),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见释义
6.11);
(9)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见释义6.12)。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发生本附加险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的, 本附加险合同终止,您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本公司将已收取的本附加 险合同终止日之后的风险保险费退还至主险合同个人账户,主险合同个人账 户价值按退还的金额等额增加。 发生上述第(2)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发生本附加险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的, 本附加险合同终止,您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本公司将已收取的本附加 险合同终止日之后的风险保险费退还至主险合同个人账户,主险合同个人账 户价值按退还的金额等额增加。 发生上述其他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发生本附加险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的, 本附加险合同终止,本公司将已收取的本附加险合同终止日之后的风险保险 费退还至主险合同个人账户,主险合同个人账户价值按退还的金额等额增加。
w保险金的申请与给付
3.1 保险金受益
人 重大疾病保 险金受益人
除另有约定外,本附加险合同重大疾病保险金(少儿重大疾病保险、成人重 大疾病保险)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
3.2 保险事故通
知
您或受益人应当在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10日内通知本公司。
如果您或受益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 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本公司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 责任,但本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 或者虽然未及时通知但不影响本公司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
的除外。
3.3 保险金申请 在申请保险金时,请按照下列方式办理:
重大疾病保 险金的申请
申请人须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须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保险合同;
(2)受益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包括:完整病历、出院小结、病理组织检查报 告、血液检查、其他科学方法检验报告的病史资料及疾病诊断报告书);
(4)若由代理人代为申请保险金,则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有效身份 证件等文件;
(5)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伤害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 和资料。
以上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本公司将及时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