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大学生定期寿险有什么不一样呢?
2014-10-21 13:46:53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英大学生定期寿险
适用年龄:6周岁至25周岁
产品险种:少儿保险
意外保障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若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 天内因意
外伤害(见7.1)之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我们无息返还本合同所交保
险费,本合同终止;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或在本合同生效之日
起30 天后因意外伤害之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我们按本合同的保险金
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英大泰和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英大人寿学生定期寿险条款(2009年9月)
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我们公司”均指英大泰和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n 您与我们的合同
1.1 合同构成 英大人寿学生定期寿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其所附条 款、声明、批注、批单,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其他投保文件、 健康声明书及其他书面协议共同构成。
1.2 合同生效 本合同以我们同意承保、收取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为生效条件,生效 日载明于保险单上。 我们自本合同生效日零时开始承担本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
1.3投保范围凡身体健康、能正常参加学习的大、中、小学全日制在册学生及幼儿 园儿童,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
凡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 的人可作为投保人向我们投保本保险。被保险人为未成年人,须由其 父母或监护人作为投保人。
o您的保障
2.1保险金额本合同的保险金额由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2.2
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不超过一年。保险期间届满时,本合同终止。
2.3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若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30天内因意 外伤害(见7.1)之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我们无息返还本合同所交保 险费,本合同终止;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或在本合同生效之日 起30天后因意外伤害之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我们按本合同的保险金 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2.4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见 7.2); 四、被保险人自杀(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见 7.3)、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见7.4) 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见 7.5)的机动车;
六、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恐怖活动; 七、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因上述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本合同终止。我们退还本合同终
止之日的现金价值(见7.6)。
p 您的义务
3.1 保险费的交纳 本合同的保险费须一次性交清。
3.2 如实告知 在订立本合同时,我们会向您说明本合同的条款内容,特别是责任免 除条款。我们会就您和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书面询问,您应当如 实告知。 您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我 们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我们有权解除本合同。 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我们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 不行使而消灭。 您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我们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 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您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 的,我们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 任,但退还保险费。
q 您对本合同拥有的权利
4.1 合同内容的变更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经我们的同意,您可以书面申请变更本合同的 有关内容。变更本合同内容的,由我们在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上批 注或者附贴批单。
4.2解除合同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您可以书面申请解除本合同,并向我们提供下
列证明和资料:
一、保险合同;
二、解除合同申请书;
三、您的身份证明。
自我们收到上述证明和资料之日起,本合同终止。我们在收到上述证
明和资料之日起三十日内退还本合同终止之日的现金价值。
r 如何申请领取保险金
5.1 受益人指定与 变更
您或被保险人可以指定或变更受益人,但您指定或变更受益人须征得 被保险人同意。如果受益人为数人时,您或被保险人应当确定受益顺
序和受益份额;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