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聪明宝宝两全保险(分红型)
2014-10-15 11:13:56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中宏聪明宝宝两全保险(分红型)
适用年龄:60天至12周岁
产品险种:少儿保险
意外保障 创业金 高中教育金 红利 婚嫁金 意外身故 满期生存金 生存金
保额与缴费举例:
保障金额不是固定的,根据投保人年龄、缴费高低的不同,对应获得的保障金额也不同,此处对一些常见情况进行列举供您参考。
投保年龄 | 年缴费 | 缴费期 | 保障项目和金额 | 保障期 |
---|
0岁 | 10314.00元 | 至18周岁 |
大学每年教育金2.0万 高中每年教育金5000元 |
终身 |
0岁 | 20628.00元 | 20年 |
现金利益给付35.0万 期满利益给付10.0万 身故利益给付10.0万 |
终身 |
1岁 | 4149.00元 | 至18周岁 |
高中教育金6000元 创业金2.0万 红利 身故利益 大学教育金3.2万 退休金2.0万 期满利益2.0万 |
终身 |
1岁 | 20744.00元 | 至18周岁 |
满期生存金10.0万 身故利益10.0万 生存金利益39.0万 分红223.0万 |
至100周岁 |
2岁 | 23775.00元 | 至18周岁 |
创业金10.0万 红利 高中教育金4.0万 退休金10.0万 满期保险金10.0万 满期生存金10000元 |
至100周岁 |
3岁 | 25457.00元 | 15年 |
教育金10.0万 |
终身 |
4岁 | 9246.00元 | 至18周岁 |
大学教育金10.0万 养老金2.5万 红利49.0万 高中教育金7500元 创业、婚嫁2.5万 期满金2.5万 |
至100周岁 |
注:具体缴费与保额,可依个人实际情况灵活定制,以上举例仅为参考
一、现金利益给付
被保险人生存至十五、十六、十七周岁的保险合同周年日,本公司将按照保险单所载的保险金额的10%分别向被保险人给付现金利益;
被保险人生存至十八、十九、二十、二十一周岁的保险合同周年日,本公司将按照保险单所载的保险金额的40%分别向被保险人给付现金利益;
被保险人(男)生存至二十五、六十周岁的保险合同周年日,本公司将按照保险单所载的保险金额分别向被保险人给付现金利益;
被保险人(女)生存至二十五、五十五周岁的保险合同周年日,本公司将按照保险单所载的保险金额分别向被保险人给付现金利益。
若本合同有欠缴的保险费及其利息、保险合同贷款及贷款利息,则本公司将从上述三项利益给付金额中予以扣除。
二、期满利益给付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一百周岁的保险合同周年日,本公司将按照保险单上所载的保险金额向被保险人给付期满利益,本合同随之终止。
三、身故利益给付
若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将给付身故保险金及其利息,本合同随之终止。身故保险金的利息将自被保险人身故日起计算,但最长不超过一年。如身故发生在缴费期内,本公司将从其身故之日起按日比例无息退还投保人该年度未期满但已缴付的保险费。
身故保险金为下列三项金额中的最大者:
(1)保险单上所载的身故利益给付金额;
但对于被保险人在年满四周岁之前发生的身故,其身故利益给付金额将按以下比例计算:
被保险人身故时年龄——————保险单上所载的保险金额的给付比例
不满一周岁——————————————20%
满一周岁但不足二周岁—————————40%
满二周岁但不足三周岁—————————60%
满三周岁但不足四周岁—————————80%
(2)身故日基本保险合同的保证现金价值;
(3)累计所缴的基本保险合同的保险费扣除已给付的任何现金利益后的余额。
中宏聪明宝宝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200904)
第一条 释义
一、本公司:是指中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二、周岁:是指以法定身份证明文件中记载的出生日期为计算起点,每满一年增加一周岁。 三、保险合同周年日:是指自保险单上注明的保险合同生效日起的周年日期。如保险合同生效日为 2月 29日的保险合同,在非闰年的时候其保险合同周年日为 2月 28日。
四、贷款利息:是指保险合同内任何贷款的利息,该利息将按贷款期间本公司公布的贷款利率按年复利方式计算。
五、利息:是指补缴保险费以及身故保险金的利息,该利息将按计息期间本公司公布的利率按年复利方式计算。
六、保证现金价值:是指保险单上保证价值表所列的保证现金价值金额。
七、保证现金价值净额:是指保证现金价值在扣除所欠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