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财富网-保险频道

保险首页
保险知识 保险产品 保险公司

瑞泰附加住院团体医疗保险怎么样?

2014-09-26 11:48:25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础。

  投保时,本附加合同的主被保险人人数应不少于五人,且主被保险人必须占 投保人团体中符合参保条件成员总数的 75%以上(含 75%)。

  特别提示您:本附加合同的附属被保险人系附属于所对应的主被 保险人而存在,因此,无论何种情况下,当我们对主被保险人的保险 责任终止时,我们对主被保险人对应的所有附属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 同时终止,我们将同时向您返还该主被保险人保险责任终止时对应的 所有未发生保险事故的附属被保险人相应的未满期净保险费(释义

  1)。

  第四条 本附加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您向我们完整提交投保单等相关投保文件后,我们会及时对您的投保申请进

  行核保,我们同意承保,本附加合同成立。

  在我们同意承保、收到您交纳的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后,本附加合同生效, 具体生效日以保险单所载的日期为准。我们自本附加合同生效日即保险单所载的 保险单生效日的零时起承担保险责任。

  保险单周年日(释义 2)、保险单年度、保险费到期日和保险单期满日均以保 险单中载明的生效日期为准计算。

  第五条 保险期间和续保 本附加合同的保险期间最长为一年。除另有约定外,自本附加合同生效之日

  零时起至约定终止日二十四时止,由您和我们约定并于保险单中载明。

  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时,您可向我们申请续保本保险,我们审核同意后 为您办理续保手续,并按续保当时被保险人的风险性质重新厘定费率并收取保险 费。

  第 4 页 共 15 页

  第六条 保险金额

  本附加合同下各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由您和我们约定并于保险单中载明。

  第七条 保险费的交纳 本附加合同的交费方式由您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

  第八条 等待期

  被保险人于本附加合同生效之日起 30日内因疾病造成住院医疗 费用支出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这 30日称为保险责任 等待期。

  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内发生疾病,由此而导致的住院治疗,无论住院治疗时间

  与本附加合同生效之日是否间隔超过 30日,我们均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发生且延续至本附加合同满期日后 30日内的住院治

  疗,我们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您为同一被保险人不间断地连续投保(释义 3)本保险,从第二年起,我们 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无等待期。

  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释义 4)造成住院医疗费用支出的,保险责任无等待 期。

  本附加合同被保险人发生变动时,新增加的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等待期依照 本附加合同第十九条处理。

  第九条 保险责任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除等待期期间依本附加合同第八条约定外,我们承

  担以下保险责任:

  1、住院医疗保险金 本项保险责任为必选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事故或疾病,经医院(释义 5)确诊必须住院治疗的,

  我们就其在住院期间发生的、符合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合理床位费、合

  第 5 页 共 15 页

  理医药费与治疗费,在扣除本附加合同约定的免赔额后按本附加合同约定的支付

  范围和支付比例向住院医疗保险金受益人给付住院医疗保险金。 被保险人不论一次或多次接受住院治疗,我们均按上述约定向住院医疗保险

  金受益人给付住院医疗保险金,但累计给付金额以不超过该被保险人的住院医疗 保险金额为限。

  2、手术医疗保险金 本项保险责任为可选保险责任。您有权决定各被保险人是否适用本项保险责

  任,您可与我们约定各被保险人的手术医疗保险金的保险金额。 被保险人经医院诊断���须住院治疗,且在住院过程中施行手术(释义 6),

  我们就其在住院期间发生的、符合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合理手术费(释 义 7),在扣除本附加合同约定的免赔额后按本附加合同约定的支付范围和支付 比例向手术医疗保险金受益人给付手术医疗保险金。

  在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内手术医疗保险金可多次给付,但累计给付的手术医 疗保险金以本附加合同约定的该被保险人的手术医疗保险金额为限。

  3、额外公共保额保险金 本项保险责任为可选保险责任。您应与我们约定本附加合同的额外公共保额

  限额。 在��附加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在住院期间发生的、符合当地社会基本

医疗保险规定的合理床位费、合理医药费、治疗费累计总和超过该被保险人住院 医疗保险金额,或被保险人在住院期间发生的、符合当地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