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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附加无忧意外伤害医疗保险(A)

2014-09-24 10:55:28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金融机构人民币活期存款基准利率。

  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我们自作出核定之日起3日内向受益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我们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有关证明和资料之日起60日内,对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我们最终确定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将支付相应的差额。

  3.4诉讼时效

  受益人向我们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如何收取保障成本

  4.1保障成本

  (1)保障成本

  我们对本附加险合同承担的保险责任收取相应的保障成本,本附加险合同的保障成本必须随主险合同的保障成本一起收取。本附加险合同年保障成本根据被保险人的基本保险金额、年龄及职业类别决定。每千元基本保险金额应收取的年保障成本见附表。

  (2)保障成本的收取

  在每月保障成本收取日,我们按照当日至下月保障成本收取日前一日的实际天数收取本附加险合同的保障成本,每日的保障成本为年保障成本的1/365。如果有欠交的保障成本,我们也同时收取。保障成本收取方式与主险合同的保障成本收取方式相同。

  4.2宽限期

  附加了本附加险合同后,主险合同及本附加险合同的宽限期按照以下约定确定。

  在主险合同有效期内,在每月保障成本收取日零时如果主险合同的保单价值(见7.20)不足以同时支付主险合同及其附加险合同的保障成本,则自该保障成本收取日的次日零时起60日为主险合同及本附加险合同的宽限期。

  宽限期内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仍会承担保险责任,但在给付保险金时会扣减您欠交的保障成本。如果您宽限期结束之后仍未支付主险合同保险费,则我们自宽限期满的次日零时起不再承担保险责任。

  4.3保障成本调整

  我们保留提高或降低每千元基本保险金额年保障成本的权利。

  我们将根据本附加险合同计算每千元基本保险金额年保障成本所用的计算基础与实际情况的偏差程度,决定年保障成本是否调整。本附加险合同年保障成本的调整针对所有被保险人。

  我们进行年保障成本的调整并向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备案后,每月收取的保障成本将按调整后的年保障成本计算,年保障成本调整前我们已经收取的保障成本不受影响。

  如何解除保险合同

  5.1合同解除

  您在犹豫期后可以申请解除本附加险合同,请填写解除合同申请书并向我��提供下列资料:

  (1)保险合同;

  (2)您的有效身份证件。

  自我们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时起,本附加险合同终止。我们将已收取的本附加险合同终止日之后的保障成本按约定退还方式无息退还至主险合同。

  如果您与我们签订的保险合同中同时包含附加无忧意外伤害保险合同,且您申请解除该附加无忧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则必须申请将本附加险合同同时解除。

  其他需要关注的事项

  6.1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

  订立本附加险合同时,我们会向您说明本附加险合同的内容。对本附加险合同中免除我们责任的条款,我们在订立合同时会在投保书、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上

  作出足以引起您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您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我们就您和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您应当如实告知。

  如果您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我们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应扣除的保障成本的,我们有权解除本附加险合同。

  如果您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于本附加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障成本。

  如果您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对于本附加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会退还保障成本。

  我们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您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我们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我们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6.2投保年龄

  指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投保年龄以周岁计算。本附加险合同接受的投保年龄为0周岁至64周岁,投保时被保险人为0周岁的,应当为出生满28日且已健康出院的婴儿。

  6.3职业或工种的确定与变更

我们将按照事先公布的职业分类表确定被保险人的职业分类,您可以通过我们的网站、服务热线或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