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寿险附加门急诊团体医疗保险
2014-09-17 11:25:55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现的疾病、症状或其复发;
(3)先天性疾病,先天性畸形或缺陷,精神疾病(包括精神病和精神分裂),或 在本附加合同的生效日之前被保险人已存在但未如实告知的疾病、症状(包 括外伤)或其复发;
(4)妊娠(包括异位妊娠)、分娩(含剖腹产)、不孕不育治疗、人工授精、流产、 堕胎、节育(含绝育)、产前产后检查以及由以上原因引起的并发症;
(5)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见 5.4)、性病、特定传染病(见 5.5);
(6)一般健康检查,疗养,视力矫正手术,包皮环切手术,美容,牙齿护理或治 疗,康复治疗,安装义眼、义肢、假牙、助听器;
(7)整容整形手术、矫形,但因遭受意外伤害所致者不在此限;
(8)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见 5.6)、空中运动(见 5.7)、攀岩(见 5.8)、探险
(见 5.9)、摔跤、武术(见 5.10)、特技表演(见 5.11)、赛马、赛车及 其他高危险活动或高危险运动;
(9)被保险人斗殴,酗酒(见 5.12),未遵医嘱使用国家管制药物;
(10)被保险人作为人体器官捐赠者的任何费用;
(11)非医疗必需(见 5.13)的检验、检查、诊断或治疗。
3 投保人的义务和权利
3.1 保险费的 交纳
本附加合同的保险费由投保人和本公司约定并于本附加合同中载明。 本附加合同的保险费于投保时一次交清或按本公司同意的其他方式交纳。
3.2 效力终止 当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本附加合同效力自动终止:
(1)主合同效力终止;
(2)因本附加合同条款所列其他情况而终止。
4 如何申请领取保险金
4.1 受益人 投保人为与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不得指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以外的人 为受益人。 除本附加合同另有指定外,门急诊医疗保险金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被保险人身故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本公司依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1)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
(2)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身故,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3)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身故,且不能确定身故顺序的,推定受益人身故 在先。
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身故、伤残、疾病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 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
4.2 保���金申 请
门急诊医 疗保险金 申请
在申请保险金时,请按照下列方式办理:
在申请门急诊医疗保险金时,申请人须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 和资料:
(1)投保人证明及保险合同或其他保险凭证;
(2)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本公司认可的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门急诊病历;
(4)医疗费用清单和结算明细表、医疗费用原始收据(药费原始收据应附处方), 若上述单证中部分医疗费用已由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则需同时提供基本医疗 保险经办机构开具的医疗费用报销分割单原件;
(5)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遗产时,必须提供可证明合法继承权的相关权利文件。 以上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本公司将及时一次性通知申请人补充提供有关证明和 资料。
4.3 诉讼时效 受益人向本公司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2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 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5 本附加合同中的重要术语
5.1 意外伤害 指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
5.2 连续投保 投保人可在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届满前再次投保本保险,经本公司同意后订立新 的保险合同。若投保人再次投保所订立的保险合同的保险期间自本附加合同保险 期间届满时开始,则本公司将投保人的再次投保视为连续投保,但再次投保时新 增的被保险人不属于连续投保范围。
5.3 本公司认 可的医院
5.4 感染艾滋 病病毒或 患艾滋病
5.5 特定传染 病
指本公司指定的医院。若本公司没有指定,则指国家卫生部医院等级分类中的二 级或二级以上的医院。不包括康复医院或康复病房、精神病院、疗养院、护理院、 戒酒或戒毒中心、精神心理治疗中心、无相应医护人员或设备的二级或三级医院 的联合医院或联合病房。意外伤害需急诊救治的不受此限,但经急救病情稳定后, 需转入本公司认可的医院进行治疗。
艾滋病病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