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永明附加个人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2014-09-16 14:11:07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光大永明附加个人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适用年龄:不超过64周岁
产品险种:医疗保险
意外保障 意外医疗
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事故,需经医院进行必要的治疗,我们对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支出的必须且合理的实际医疗费用一百元以上部分向被保险人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实际的医疗费用是指符合保险单签发地所在城镇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的实际支出的费用。给付范围包括诊疗费、麻醉费、手术费、抢救费、床位费、药品费、化验费、检查费、护理费、治疗费、材料费等在医院内支出的费用。
如果被保险人发生的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各项费用已通过其他途径获得补偿,我们仅对剩余的且符合保险单签发地所在城镇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的医疗费用中超过一百元以上的部分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
被保险人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的累计给付以保险单载明的本附加合同保险金额为限。
本附加合同所提供的保障··················································································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在某些情况下,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如何申请给付保险金··························································································
:指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指投保人。
:指本条款。
我们
您
保险条款
说明
条
十四
第
就医须知·············································································································
条
十三
第
您有解除合同的权利,请您慎重决定·····················��·········································
条
九
第
条
六
第
条
五
第
您所享有的重要权益
阅读提示
感谢您选择了光大永明人寿。为了帮助您更好地理解本条款,在阅读本条款前,请您注意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