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永明附加个人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2014-09-16 14:11:07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剩余的且符合保险单签发地所在城镇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的医疗费用中超过一百元 以上的部分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
被保险人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的累计给付以保险单载明的本附加合同保险金额为限。
第五条 保险责任
第二部分我们提供的保障
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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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附加合同的索赔权利人向我们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自其知道或应当
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第十条 索赔时效
我们收到申请人的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本条所列的证明材料后,对确属保险责任范围的,
在与申请人达成有关给付保险金数额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责任;对不属于保险责 任范围的,向申请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
我们自收到申请人的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本条所列的证明材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属于保 险责任而给付保险金的数额暂不能确定的,根据已有的证明材料,按可以确定的最低数额先予 支付,我们最终确定给付保险金数额后,给付相应的差额。
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遗产时,必须提供可证明合法继承权的相关权利文件。
本附加合同;
索赔权利人的身份证明及索赔权利证明; 被保险人的身份证明 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治疗费用的原始凭证和费用清单、诊治记录; 被保险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有关的证明文件和资料; 我们所需的并且索赔权利人能够提供的与事故有关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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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事故,需经医院进行必要的治疗的,索赔权利人需填写保险金给付
申请书,并凭下列证明材料向我们申请理赔:
第九条 保险金的申领
您、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于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及时通知我们,否则由于通知延误,
导致必要证据丧失或事故性质、原因无法认定的,我们对无法认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 保险金的责任;同时,因此致使我们增加的勘查、检验等项费用应从给付的保险金中扣除,但 因不可抗力导致延误的除外。
第八条 保险事故通知
第三部分如何申请给付保险金
本附加合同的保险金额由您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合同中载明。
第七条 保险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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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附加合同中的下列名词,其含义如下:
第七部分名词释义
被保险人须在定点医疗机构接受治疗,但被保险人紧急抢救不受此限制,在病情稳定后,
应转入定点医疗机构继续治疗。
第十四条就医须知
第六部分您必须了解的事项
一、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您可以申请解除本附加合同。我们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时,
本附加合同终止。
二、 我们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时,对于未发生保险金给付的,我们将于收到本条第三款 所列证明材料后三十日内向您退还部分保险费,其金额为:本附加合同保险费扣除手续费后与 保险单未满期天数的乘积除以三百六十五;对于发生保险金给付或生效超过一百八十天的,我 们不退还保险费。
三、 您要求解除本附加合同时,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本附加合同;
2、解除合同申请书;
3、您的身份证明。
第十三条合同解除权
第五部分您所拥有的重要权益
我们保留调整续期保险费的权利,保险费率的调整针对所有被保险人或同一职业等级的所
有被保险人。若我们调整了续期保险费,则调整后的保险费将在本附加合同满期前三十天内以 书面形式通知您。如果您不同意调整后的保险费,本附加合同将于满期日终止。
第十二条保险费的调整
本附加合同的交费方式由您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合同中载明。如果您选择分期交纳保险
费,在交纳首期保险费以后,您应按照约定在每个保险费到期日向我们交纳续期保险费。
第十一条保险费的交纳
第四部分保险费的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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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被依法注销登记的;
未依法按时进行或通过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
(1)
(2)
无有效行驶证:
间、路线学习驾车。
指下列情形之一:
没有取得驾驶资格;
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 持审验不合格的驾驶证驾驶; 持学习驾驶证学习驾车时,无教练员随车指导,或不按指定时
(1)
(2)
(3)
(4)
无合法有效驾驶
证驾驶:
酒后驾驶:
手续费:
毒品:
艾滋病:
艾滋病病毒:
意外事故:
我们为被保险人提供多家不同层次的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