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康附加团体门急诊补充医疗保险
2014-09-16 10:01:31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海康附加团体门急诊补充医疗保险
适用年龄:18周岁至60周岁
产品险种:医疗保险
意外保障 门急诊 团体医疗
2.3.1 门急诊费用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我们指定或认可的医院门急诊治疗,对其发生的合理且必需的医疗费用,我们在约定的给付范围和约定的基本保险金额内,扣除约定的免赔额后,按约定的比例给付“门急诊费用保险金”予被保险人。
若被保险人按政府的规定取得补偿,或从其它社会福利机构、任何医疗保险给付取得补偿,我们仅对剩余的部分且符合约定给付范围的医疗费用,扣除约定的免赔额后按约定的比例给付“门急诊费用保险金” 予被保险人。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门急诊费用保险金”的累计给付金额以本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为限。
阅读指引
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对.本.附.加.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F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
本附加合同提供的保障。..。..。..。..。..。..。..。..。..。..。..。..。..。..。..。..。..。..。..。..。..2.3
您有解除合同的权利。..。..。..。..。..。..。..。..。..。..。..。..。..。..。..。..。..。..。..。..。..。.4.1
F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在某些情况下,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2.4 解除合同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请您慎重决策。..。..。..。..。..。..。..。..。..。..。..。..。..。.4.1 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并作了显著标识,请您注意。..。..。..。..。..。..。..。..。..。.6
F 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
F 条款目录
1 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
1.1 合同构成
1.2 投保范围
1.3 合同成立与生效
1.4 合同终止
2 我们提供的保障
2.1 基本保险金额
2.2 保险期间
2.3 保险责任
2.4 责任免除
3 保险金的申请
3.1 保险金申请
3.2 诉讼时效
4 解除合同
4.1 您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 险
5 其他需要关注的事项
5.1 适用范围
6 释义
6.1 意外伤害
6.2 指定或认可的医院
6.3 合理且必需的医疗费用
6.4 毒品
6.5 酒后驾驶
6.6 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
6.7 无有效行驶证
6.8 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 滋病
6.9 遗传性疾病
6.10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 色体异常
6.11潜水
6.12攀岩运动
6.13探险活动
6.14特技
6.15未满期净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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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团体,“我们”指海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本附加合同”指您与我们之间订
立的“海康附加团体门急诊补充医疗保险合同”。
1 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
1.1 合同构成
本附加合同依您的申请,附加于您与我们订立的主保险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
之上,并经我们审核同意,在保险单或批注中列明后生效。本附加合同未约定的事 项,以主合同为准;若主合同与本附加合同的条款内容互有冲突,则以本附加合同
为准。
1.2 投保范围
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劳动的员工,均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您可统一向
我们投保。被保险人的配偶和子女,经我们审核同意,可作为附属被保险人参加本 保险。
1.3 合同成立与生效 若您于投保主合同时投保本附加合同,则主合同的合同成立日与生效日分别为本附
加合同的合同成立日与生效日,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若您于主合同有效期内申请附加本附加合同,我们同意承保,则本附加合同成立, 合同成立日期在批注上载明。您缴付应缴的保险费且我们同意承保后,则本附加合 同自批注上所载的生效日的零时起生效。
1.4 合同终止
本附加合同因以下事项而效力终止:
1. 主合同终止;
2. 您于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向我们申请解除合同;
3. 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时;
4. 本附加合同因其他条款所列情况而终止。
2 我们提供的保障
2.1 基本保险金额
本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由您于投保时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或批注上载明。
2.2 保险期间
本附加合同的保险期间为一年或一年以下,自本附加合同生效日的零时起到本附加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门急诊费用保险金”的累计给付金额以本附加合同的基本
保险金额为限。
2.4 责任免除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因下列原因之一导致的门急诊医疗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