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附加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2014-09-16 11:08:14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不准上诉;
(3)受感染的被保险人不是血友病患者。
在任何治愈艾滋病(AIDS)或阻止HIV病毒作用的疗法被发现以后,或能防止
AIDS发生的医疗方法被研究出来以后,本保障将不再予以赔付。
任何因其他传播方式(包括:性传播或静脉注射毒品)导致的HIV感染不在本
保单保障范围内。本公司必须拥有获得使用被保险人的所有血液样本的权利和
能够对这些样本进行独立检验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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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严重克隆病 克隆病是一种慢性肉芽肿性肠炎,具有特征性的克隆病病理组织学变化。诊断
必须由病理检查结果证实。被保险人所患的克隆病必须已经造成瘘管形成并伴
有肠梗阻或肠穿孔。
8.18 重大疾病分组 本附加合同所列的35种重大疾病分为以下3组:
A组 B组 C组
1.恶性肿瘤; 2.急性心肌梗塞; 3.脑中风后遗症;
4.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
移植术;
5.冠状动脉搭桥术; 7.多个肢体缺失;
6.终末期肾病; 15.心脏瓣膜手术; 9.良性脑肿瘤;
8.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20.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 11.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
10.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 24.主动脉手术; 12.双耳失聪-三周岁始理赔;
19.严重III 度烧伤; 27.坏死性筋膜炎; 13.双目失明-三周岁始理赔;
23.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29.全身性重症肌无力; 14.瘫痪;
25.慢性呼吸功能衰竭; 30.严重心肌病; 16.严重阿尔茨海默病-限七十周
岁前发病;
28.急性坏死性胰腺炎; 31.严重类风湿性关节炎。 17.严重脑损伤;
32.系统性红斑狼疮-III 型或以
上狼疮性肾炎;
18.严重帕金森病;
33.因职业关系导致的人类免疫
缺陷病毒(HIV)感染;
21.严重运动神经元病;
34.经输血导致的人类免疫缺陷
病毒(HIV)感染;
22.语言能力丧失-三周岁始理
赔;
35.严重克隆病。 26.严重多发性硬化。
附录:案例演示
假设您投保的主合同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终身寿险(分红型)的保险金额为100,000元,保险费为3,000
元/年,本附加合同的保险金额为80,000元。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本附加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
之日起9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初次患本附加合同所列的重大疾病,则我们按本附加合同载明的
保险金额给付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80,000元,同时所附主合同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终身寿险(��
红型)的身故保险金额和保险费的变化情况如下表:
所附主合同的身故保险金额 所附主合同的保险费
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之前 100,000元 3,000元/年
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之后
20,000元
(=100,000-80,000元)
600元/年
(=3,000/100,000×20,0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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