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都会人寿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2014-09-12 09:31:37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大都会人寿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怎么样?
大都会人寿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适用年龄:60天至60周岁
产品险种:医疗保险
意外保障 意外医疗
保额与缴费举例:
保障金额不是固定的,根据投保人年龄、缴费高低的不同,对应获得的保障金额也不同,此处对一些常见情况进行列举供您参考。
投保年龄 | 年缴费 | 缴费期 | 保障项目和金额 | 保障期 |
---|
5岁-5岁 | 210.00元 | 1年 |
意外医疗10000元 |
1年 |
35岁-35岁 | 225.00元 | 1年 |
意外医疗10000元 |
1年 |
0岁-0岁 | 480.00元 | 1年 |
意外医疗保险金2.0万 |
1年 |
30岁-30岁 | 1200.00元 | 1年 |
意外医疗保险金5.0万 |
1年 |
2岁 | 360.00元 | 1年 |
意外医疗4000元 |
1年 |
22岁 | 480.00元 | 1年 |
意外医疗2.0万 |
1年 |
23岁 | 240.00元 | 1年 |
意外医疗10000元 |
1年 |
31岁 | 300.00元 | 1年 |
意外医疗10000元 |
1年 |
33岁 | 192.00元 | 1年 |
意外医疗8000元 |
1年 |
35岁 | 144.00元 | 1年 |
意外医疗6000元 |
1年 |
注:具体缴费与保额,可依个人实际情况灵活定制,以上举例仅为参考
保险责任 在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内,我们将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一、若被保险人是按照拥有公费医疗、社会医疗保险的情况交纳保险费的,在本附加合同 有效期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事故,并因该意外事故单独且直接导致其身体遭受伤害,且自该 意外事故发生180日内(含第180日)因该意外事故所致伤害在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医疗 机构治疗,我们根据被保险人治疗期间发生的必要且合理的医疗费用,扣除其已从任何机构(包 括工作单位、社会保障机构、商业保险机构或医疗保险机构)、个人或因任何保险或福利计划 获得的补偿(以下统称“补偿”)后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如被保险人未能从上述机构获 得补偿,我们按照被保险人治疗期间发生的必要且合理的医疗费用的 90%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 险金。
二、若被保险人是按照未拥有公费医疗、社会医疗保险的情况交纳保险费的,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事故,并因该意外事故单独且直接导致其身体遭受伤害,且自该意外事故发生180日内(含第180日)因该意外事故所致伤害在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医 疗机构治疗,我们根据被保险人治疗期间发生的必要且合理的医疗费用,扣除其已从任何机构(包括工作单位、社会保障机构、商业保险机构或医疗保险机构)、个人或因任何保险或福利 计划获得的补偿后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
本附加合同中,我们累计给付的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最高为本附加合同所载的保险金额。 本附加合同终止后或效力中止期间,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中美联泰大都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条款
阅 读 指 南
本阅读指南为帮助您理解本条款而设,对保险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您拥有的重要权利
您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您有权在签收保险合同后 10天内解除合同,并获取全额退还的保险费。..。..。..。..。第十六条 您指定的受益人可以享受保险合同项下的保障利益。..。..。..。..。..。..。..。..。..。..第三条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在特定情况下,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并作了显著标识,请您注意
第三、四、十一、十六条
解除合同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请您慎重抉择。..。..。..。..。..。..。..。..。..。..。第十六条 您应当按时支付保险费。..。..。..。..。..。..。..。..。..。..。..。..。..。..。..。..。..。..第九条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并作了显著标识,请您注意。..。..。..。..。..。..。第十八条
目录
第一条 附加保险合同的构成
第二条 承保范围 第三条 保险责任 第四条 责任免除
第五条 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 第六条 保险期间
第七条 保证续保 第八条 续保宽限期 第九条 保险费的支付 第十条 交费期间 第十一条 宽限期
第十二条 保险费率的调整 第十三条 受益人
第十四条 保险金申请 第十五条 诉讼时效
第十六条 您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 第十七条 合同终止
第十八条 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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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条款
第一条 附加保险合同的构成 本附加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附加合同”)由主保险合同(以下简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