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真爱健康医疗保险2007怎么样?
2014-09-11 10:31:09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太平真爱健康医疗保险2007
适用年龄:60天至60周岁
产品险种:医疗保险
意外保障 住院津贴 住院
保额与缴费举例:
保障金额不是固定的,根据投保人年龄、缴费高低的不同,对应获得的保障金额也不同,此处对一些常见情况进行列举供您参考。
投保年龄 | 年缴费 | 缴费期 | 保障项目和金额 | 保障期 |
---|
39岁-40岁 | 491.00元 | 1年 |
住院津贴9000元 住院医疗10000元 |
1年 |
30岁-40岁 | 491.00元 | 1年 |
住院津贴10000元 住院10000元 |
1年 |
0岁-65岁 | 491.00元 | 1年 |
住院10000元 住院津贴50元 |
1年 |
1岁-2岁 | 637.00元 | 1年 |
住院医疗报销10000元 住院津贴9000元 |
1年 |
0岁-10岁 | 646.00元 | 1年 |
住院津贴10000元 住院10000元 |
1年 |
0岁-18岁 | 646.00元 | 1年 |
住院津贴9000元 住院费用保险金10000元 |
1年 |
0岁-55岁 | 677.00元 | 1年 |
住院津贴75元 住院补偿2.0万 |
1年 |
33岁-33岁 | 1326.00元 | 1年 |
住院3.6万 住院津贴10.0万 |
1年 |
46岁 | 860.00元 | 1年 |
住院费用保险金2.0万 住院津贴75元 |
1年 |
49岁 | 479.00元 | 1年 |
住院5000元 住院津贴4500元 |
1年 |
注:具体缴费与保额,可依个人实际情况灵活定制,以上举例仅为参考
一、意外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住宿期间在宾馆、饭店、招待所、旅社所提供的服务设施范围内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事故导致身故,本公司按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在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前,如该被保险人已领取过意外残疾保险金,本公司将从给付的意外身故保险金中扣除已给付的意外残疾保险金。
二、意外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住宿期间在宾馆、饭店、招待所、旅社所提供的服务设施范围内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事故导致身体残疾,本公司根据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以下简称“比例表”)的规定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被保险人仍需继续接受治疗的,本公司根据被保险人在第一百八十日时的身体状况及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鉴定机构对被保险人的鉴定结果,依据比例表的规定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事故而导致一项以上身体残疾的,本公司给付比例表内所对应残疾项目保险金之和。若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手或同一足,本公司仅给付其中较高一项的意外残疾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体残疾的程度并未载明于比例表内,本公司参照比例表内相类似的残疾项目给付“残疾保险金”。若被保险人身体残疾的程度低于比例表内的第七级残疾的,本公司不承担保险金给付责任。
本公司对同一被保险人所负的残疾保险金给付责任最高以本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为限,若本公司累计给付的意外残疾保险金达到保险金额时,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三、意外医疗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住宿期间在宾馆、饭店、招待所、旅社所提供的服务设施范围内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在本公司指定医院(医院范围详见释义)治疗,或在就近医院抢救(被保险人病情稳定后须转入本公司指定医院治疗),本公司对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以内所支出的合理医疗费用,在扣除50元以后按90%给付意外医疗保险金。
被保险人不论一次或多次发生意外伤害保险事故并接受治疗,本公司给付的意外医疗保险金累计不超过本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
若因意外伤害所致医疗费用可从其它福利计划或医疗保险计划取得部分或全部补偿,本公司仅负责补偿剩余部分,并以保险金额为限。
太平真爱健康医疗保险2007 条款
(2009年10月呈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第一部分 您(投保人)与我们(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的合同
第一条 保险合同的构成 本合同由以下几个部分构成:保险单及所附条款、投保单(其复印件或电子影像印刷件与正本具有同等
效力)、批注,以及经您与我们认可的、与本合同有关的其它书面文件。
第二条 投保范围
本合同接受的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为出生满 60 天至 60周岁1。
第三条 基本保险金额
第二部分 我们提供哪些保障利益
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由您和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