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信龙享年年两全保险(分红型)
2014-09-26 12:51:26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责任。
第十一条 本公司合同解除权的限制
前条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本公司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 30 日不行使而消灭。自本合同成立之日 起超过 2 年的,本公司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本公司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第十二条 受益人
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可以指定一人或多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多人时,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如果没有确定份额,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 享有受益权。
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
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可以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并书面通知本公司。本公司收到变更受益人的书面通知 后,在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附贴批单。
投保人在指定和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时,必须经过被保险人同意。
被保险人身故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 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1. 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
2. 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身故,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3. 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身故,且不能确定身故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身故在先。
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身故、伤残、疾病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
《龙享年年两全保险(分红型)》2011 年 12 月备案
除另有指定外,本合同生存保险金、祝寿金的受益人为投保人本人。
第十三条 保险事故通知
投保人或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后应当在 10 日内通知本公司。
如果投保人或受益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 的,本公司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本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 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或者虽未及时通知但不影响本公司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的除外。
第十四条 保险金申请
一、身故保险金、高速列车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航空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的申请 在申请各项身故保险金时,申请人须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 保险合同; 2、 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 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医疗机构、公安部门或其他相关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的死亡证明;
4、 若为高速列车意外伤害身故或航空意外伤害身故,还需要提供该次交通意外事故的相关情况以及被保 险人搭乘该交通工具的相关证明资料;
5、 身故保险金、高速列车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航空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6、 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遗产时,必须提供可证明合法继承权的相关权利文件。
二、生存保险金、祝寿金的申请 在申请生存保险金、祝寿金时,申请人须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 保险合同; 2、 被保险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必要的生存证明;
3、 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4、 生存保险金、祝寿金受益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以上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本公司将及时一次性通知申请人补充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
第十五条 诉讼时效
受益人向本公司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5 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第十六条 保险金给付
本公司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合同约定的证明和资料后,将在 5 日内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在 30 日内作出核定。对属于保险责任的,本公司在与受益人达成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 10 日内,履行给付保险 金义务。
本公司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本公司自作出核定之日起 3 日内向受益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本公司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有关证明和资料之日起 60 日内,对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根 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本公司最终确定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将支付相应的差额。
第十七条 宣告死亡的处理
若被保险人经法院宣告死亡后重新出现或确知其没有死亡,保险金的受领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被保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