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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康万里无忧两全保险有什么不同?

2014-09-18 11:16:16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明和资 料的原件:

  (1) 本合同;

  (2) 生存保险金受益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 被保险人的户籍证明。

  年金转换选择权

  生存保险金受益人在领取满期保险金时,可以向我们提出年金转换书面申请,将本合同的满期保险金按您申请���我们所提供的领取方式及标准转换为年金。

  我们将对年金转换申请进行审核,在审核同意后,我们将为生存保险金受益人办理年金转换手续。

  高残保险金申请

  高残保险金受益人作为申请人须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须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 本合同;

  (2) 高残保险金受益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 由双方认可的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残疾程度的资料或者身体残疾程度鉴定书;

  (4) 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伤害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身故保险金申请

  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作为申请人须填写领取保险金申请书,并须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的原件:

  (1) 本合同;

  (2) 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医疗机构、公安部门或者其他有权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的死亡证明;

  (4) 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特别注意事项以上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我们将及时一次性通知受益人补充提供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委托他人领取保险金时,受托人还必须提供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委托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

  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遗产时,继承人还必须提供可证明其合法继承权的相关权利文件。

  受益人或者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时,由其合法监护人代其申请领取保险金,其合法监护人还必须提供受益人或者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证明和监护人具有合法监护权的证明。

  3.4

  保险金给付

  我们在收到领取保险金申请书及本合同约定的证明和资料后,将在 5 日内作出核 定;情形复杂的,在 30 日内作出核定。对属于保险责任的,我们在与受益人达成 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 10 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

  我们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对属于保险责任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 偿受益人因此受到的利息损失。利息按照我们确定的利率按单利计算,且我们确定的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活期存款基准利率。

  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我们自作出核定之日起 3 日内向受益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我们在收到领取保险金申请书及有关证明和资料之日起 60 日内,对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我们最终确定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将支付相应的差额。

  3.5

  宣告死亡处理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果被保险人被法院宣告死亡,我们以法院判决宣告之日作为被保险人的死亡时间,按本合同的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如果被保险人在宣告死亡后重新出现或者确知其没有死亡,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应在知道后 30 日内向我们退还已领取的身故保险金,在前述情形下,本合同的效力依法确定。

  3.6

  诉讼时效

  向我们申请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5 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4.

  保险费的交纳

  4.1

  保险费的交纳 本合同的交费方式和交费期间由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分期支付保险费的,在交纳首期保险费后,您应当在每个保险费约定交纳日交纳其余各期的保险费。

  4.2

  宽限期

  如果您到期未交纳保险费,自���险费约定交纳日的次日零时起 60 日为保险费交纳的宽限期。宽限期内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仍承担保险责任,但在给付保险金时会扣除您欠交的保险费,其数额以保险单中载明的每期保险费数额为准。如果您在宽限期内未交纳保险费,则本合同自宽限期满的次日零时起效力中止,但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5.

  现金价值权益

  5.1

  现金价值

  本合同保单年度末的现金价值在保险单上载明,保单年度内的现金价值您可以向我们咨询。

  5.2

  保单贷款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您可以申请并经我们审核同意后办理保单贷款。本合同的最高贷款金额不得超过您申请时本合同现金价值扣除各项欠款及应付利息后余额的一定比例且具体的贷款金额以您与我们签订的贷款协议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