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银安盛人寿团体一年定期寿险
2014-09-18 09:27:13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工银安盛人寿团体一年定期寿险
适用年龄:18周岁至60周岁
产品险种:人寿保险
意外保障 身故
保额与缴费举例:
保障金额不是固定的,根据投保人年龄、缴费高低的不同,对应获得的保障金额也不同,此处对一些常见情况进行列举供您参考。
投保年龄 | 年缴费 | 缴费期 | 保障项目和金额 | 保障期 |
---|
28岁 | 1000.00元 | 20年 |
身故保险金50.0万 全残保险金60.0万 |
20年 |
注:具体缴费与保额,可依个人实际情况灵活定制,以上举例仅为参考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疾病身故,我们将按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予受益人,我们对该 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工银安盛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工银安盛人寿团体一年定期寿险条款
[2012]字第1-1号文呈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目录 感谢您(1)选择了我们-工银安盛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在您阅读本合同条款之前,请浏览一下目录,以便于对条款结构有一个大致的了解。
温馨提示
第一章 保险责任条款:向您介绍本合同给您提供的保险保障。
第一条 合同的构成
第二条 投保范围
第三条 保险期间
第四条 保险金额
第五条 保险责任
第六条 责任免除
第二章 费用条款:向您介绍本合同的保险费。
第七条 保险费
第三章 保单理赔服务条款: 向您介绍保险金申请和理赔办理的手续。
第八条 保险事故的通知
第九条 保险金的申请
第十条 保险金的给付
第四章 保单变更服务条款:向您介绍我们为您提供的保单变更服务。
第十一条 保险金额变更
第十二条 被保险人人数变更
第十三条 职业或工种变更
第十四条 受益人的指定和变更
第十五条 地址的变更
第十六条 年龄及性别的确定与错误处理
第五章 一般条款:向您介绍您对本合同所需了解的其他内容。
第十七条 如实告知
第十八条 合同解除权的限制
第十九条 资料提供
第二十条 特别约定
第二十一条 合同的解除
第二十二条 争议处理
第六章 名词释义:向您解释本合同中所提到的一些专用名词,便于您更好地理解。
产品概述:
您购买的是工银安盛人寿团体一年定期寿险,英文简称 GTM。这是一种为团体(2)成员因意外伤害(3)或疾病(4)身故而提供保障的保险。
合同的构成:
《工银安盛工银安盛人寿团体一年定期寿险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单首页、保单 利益表和其他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投保单、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声明、批注、附贴批单及其他 书面协议构成。
如上述文件正本留我们存档,其复印件或电子影印件效力与正本相同;若复印件或电子影印件的 内容与正本不同,则以正本为准。
投保范围:
本合同接受的被保险人(5),必须是身体健康、能正常生活、工作或学习的人员;其身体健康的配 偶或者子女经我们审核同意后也可作为本合同的被保险人。
如实告知:
订立本合同时,我们将向您明确说明本合同的条款内容,特别是责任免除条款,您也应当如实告知 与本合同有关的情况。
及时通知:
被保险人人数、职业或工种变动时,您应及时书面通知我们。您或受益人应于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 日起 10 日内通知我们。
第一章 保险责任条款
第一条 合同的构成
《工银安盛人寿团体一年定期寿险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单首页、保单利益表和 其他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投保单、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声明、批注、附贴批单及其他书面协议 构成。
如上述文件正本留我们存档,其复印件或电子影印件效力与正本相同;若复印件或电子影印件的 内容与正本不同,则以正本为准。
本合同的英文简称 GTM。
第二条 投保范围
本合同接受的被保险人,必须是身体健康、能正常生活、工作或学习的人员;其身体健康的配偶或 者子女经我们审核同意后也可作为本合同的被保险人。
第三条 保险期间
您提出保险申请、经我们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本合同自我们同意承保、收取保险费并签发保险 合同开始生效,具体生效日期在保险单上载明。
我们自保险合同所载生效日当日 24 时起开始承担保险责任,保险责任至约定的终止日 24 时止。 除有特殊约定,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 1 年。
第四条 保险金额
本合同保险金额由您和我们约定并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