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信诺一年期定期寿险怎么样?
2014-09-09 10:43:12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招商信诺一年期定期寿险
适用年龄:18周岁至60周岁
产品险种:人寿保险
意外保障
一、 意外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由于意外事故(见31.3)而受到身体伤害,并且在该意外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因该意外伤害(见31.4)导致身故,我方将按照保险单中载明的本保险项目下的保险金额向身故保险金(见31.5) 受益人(见31.6)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二、 非意外身故保险金
在本合同生效之日24时起60天之内,如果被保险人由于意外事故之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我方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本合同已交纳的全部保险费(不含利息),本合同终止。
在本合同生效之日24时起60天之后,如果被保险人由于意外事故之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我方将按照保险单中载明的本保险项目下的保险金额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招商信诺一年期定期寿险条款阅读指引
本阅读指引帮助您理解条款,保险合同的内容以条款为准。
ü 您所拥有的重要权益
1. 本合同生效之日24时起20天内,如果您对本合同感到不满意,您可以要求退还全部已交保险费,本合同终止;本合同生效20天后,您仍然有解除合同的权利。 15.
2. 被保险人可以享受本合同提供的保障。 7.
ü 您应特别注意的事项
1.合同生效之日24时起60天之内,如果被保险人由于意外事故之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我方仅给付本合同已交纳的全部保险费;由意外事故导致的身故,则不受上述60天的限制。 7.
2. 责任免除中任一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我方将不支付任何保险金。 8.
3.您有如实告知的义务。 25.
4.请您留意合同中关于保险期间及合同效力终止的条款。 13、16.
5. 请您留意自动续保的条件,如果您方不愿意续保,请在保单周年日前通知我方。 14.
6. 保险事故发生之后请及时通知我方。 17.
7.请您留意保险条款中一些重要术语(“意外事故”、“酒后驾驶”等的定义和范围) 的详细解释。 31.
ü 条款目录
第一章 关于本保险合同的说明
1. 保险合同构成
2. 投保信息变更
3. 合同内容变更
4. 本合同的有效性
5. 双方遵守本合同的义务
第二章 本合同的保障范围及不保事项
6. 投保年龄
7. 保险责任
8. 责任免除
第三章 保险金额及保险费
9. 保险金额
10. 保险费的交纳
11. 费率浮动
12. 未交纳保险费的处理
第四章 保险期间及续保
13. 保险期间
14. 续保条件
第五章 合同解除及合同效力的终止
15. 投保人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
16. 合同效力终止
第六章 索赔
17. 保险事故通知
18. 调查权
19. 诉讼时效
20. 保险金申请
21. 保险金给付
22. 其它核定结果
23. 宣告死亡处理
24. 欠交保险费的处理
第七章 其他规定
25. 明确说明和如实告知
26. 我方合同解除权的限制
27. 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28. 年龄的计算与错误处理
29. 您方把本合同用于其它目的的处理
30. 争议处理
31. 释义
招商信诺一年期定期寿险条款
第一章 关于本保险合同的说明
1.保险合同构成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附贴批单、其他协议构成。
您方(见31.1)须一并阅读并核对构成本合同的任何资料,以确保我方所提供的保障是您方所需要的。
2.投保信息变更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如果您方提供给我方(见31.2)的职业、住址或其他投保信息发生了变更,请及时通知我方,以便于我方及时为您改变保险合同上的相关信息。
如果您方的住所或通讯地址变更而未通知我方,我方按本合同注明最后住所或通讯地址发送的通知,均视为已送达您方。
3.合同内容变更本合同有效期间内,经您我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变更本合同的,我方将会给您方送交一份新的保险单或在原保险合同上批注,或者寄送批单。
4.本合同的有效性本合同必须由我方授权代表签署方为有效。
未经我方的书面批准或批注,本合同的任何变动都将是无效的。非经我方以书面形式加以批准,我方的任何保险代理人、销售代表和服务代表都无权修正或豁免本合同的任何规定。
5.双方遵守本合同的义务您方和我方应遵守本保险条款,如果您方未能遵守本保险条款,我方将有权根据本合同及相关法律法规决定是否给付保险金。
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