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三星家颐A款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
2014-11-18 09:42:37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真实,致使投保人实付保险费多于 应付保险费的,本公司会将多收的保险费无息退还给投保人。
二、 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实付保险费少于 应付保险费的,本公司有权更正并要求投保人补交保险费。若已 经发生保险事故,在给付保险金时按实付保险费和应付保险费的比例给付。
三、 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本公 司规定的投保年龄限制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本公司行使 合同解除权适用“本公司合同解除权的限制”的规定。对于解除 合同的,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对于不得解除 合同的,按第一、二项处理。
第二十九条 犹豫期
若未发生保险金给付,投保人自本合同签收日起 10 日内可以书面申请 解除本合同。自本公司收到解除申请时起,本合同自始无效。投保人 向本公司退回保险合同,本公司无息向投保人退还已收到的保险费。
第三十条 受益人
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可以指定一人或多人为受益人。除另有约定外,养老年金、贺寿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受益人为多人时,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如果没有确定份额,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 护人指定受益人。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可以变更受益人并书面通知本公司。本公司收到 变更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在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投保人指定和变更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 被保险人身故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 由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一、 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
二、 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三、 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身故,且不能确定身故顺序的,推定 受益人
身故在先。 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身故、伤残、疾病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 人未遂的,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
第三十一条 合同内容变更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投保人可根据本公司的规定书面申请变更本合同的内容,本公司审核同意后以批单形式载明。
第三十二条 通讯地址变更
投保人通讯地址变更时,应及时通知本公司。投保人不作前项通知时,本公司按本合同所载的最新通讯地址发送的通知,视为已送达投保人。
第三十三条 司法鉴定
本公司有权要求通过司法鉴定机构对保险事故进行鉴定。
第三十四条 争议处理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由当事人在合同约定从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
一、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 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章 释义
第三十五条 释义
一、周岁 按照公历的年、月、日计算,从周岁生日的第二天起,为年满××周 岁。
二、本公司 指中航三星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三、保险单周年日 本合同生效日在以后每年的对应日为保险单周年日,如果当年无此对 应日,则以生效日前一日的对应日为该年保险单周年日。
四、现金价值 指保险单所具有的价值,通常体现为解除合同时,根据精算原理计算的,由本公司退还的那部分金额。此“金额”载明于保险单或批注上。
五、意外伤害 指外来的、突然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
六、身体高度残疾 本合同所称的身体高度残疾是指下列情形之一:
1. 双目永久完全失明(注 1);
2. 两上肢腕关节以上或两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
3. 一上肢腕关节以上及一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
4. 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及一上肢腕关节以上缺失;
5. 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及一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
6. 四肢关节机能永久完全丧失(注 2);
7. 咀嚼、吞咽机能永久完全丧失(注 3);
8. 中枢神经系统机能或胸、腹部脏器机能极度障碍,终身不能从事 任何工作,为维持生命必要的日常生活活动,全需他人扶助(注4)。
注 1:失明包括眼球缺失或摘除、或不能辨别明暗、或仅能辨别眼前 手动者。最佳矫正视力低于国际标准视力表 0.02,或视野半径 小于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