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荷欢乐年年两全保险C款(分红型)
2014-11-17 09:21:21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中荷欢乐年年两全保险C款(分红型)
适用年龄:18周岁至59周岁
产品险种:养老保险
意外保障 满期生存金
保额与缴费举例:
保障金额不是固定的,根据投保人年龄、缴费高低的不同,对应获得的保障金额也不同,此处对一些常见情况进行列举供您参考。
投保年龄 | 年缴费 | 缴费期 | 保障项目和金额 | 保障期 |
---|
37岁-38岁 | 5871.00元 | 1年 |
满期生存金30.0万 |
1年 |
注:具体缴费与保额,可依个人实际情况灵活定制,以上举例仅为参考
2.3.1 身故、全残给付
自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之日起,本合同效力终止,我们将给付累计的已 缴保险费的 105%作为身故或全残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同时发生一项以 上全残情形时,该给付以一项为限)。
2.3.2 公共交通意外身 故,全残额外给 付
若被保险人在十八周岁后,以乘客身份搭乘公共交通工具且在公共交通 工具上时发生公共交通意外伤害事故,自公共交通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 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事故导致身故或全残,本合同效力终止,我们将 按保险金额的五倍额外给付公共交通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若被保险 人同时发生一项以上全残情形时,该给付以一项为限)。
2.3.3 满期给付
本合同分为 A、B、C、D 四种,代码分别为 LEC(A)、LEC(B)、LEC(C)、 LEC(D)。
LEC(A)的投保年龄为 0-17 周岁,合同满期日为被保险人生存至 50 周 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当日 24 时;
LEC(B)的投保年龄为 18-29 周岁,合同满期日为被保险人生存至 68 周 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当日 24 时;
LEC(C)的投保年龄为 30-47 周岁,合同满期日为被保险人生存至 80 周 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当日 24 时;
LEC(D)的投保年龄为 48-60 周岁,合同满期日为被保险人生存至 98 周 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当日 24 时。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保险单载明的合同期满日当日 24 时,我们将按 本合同已缴保险费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2.3.4 生存给付
若被保险人在第五个保单周年日的二十四时仍生存,则我们将按保险金 额的 50%给付生存保险金。 自第六个保单周年日起,我们将按保险金额的百分之十在保单周年日给 付生存保险金,生存保险金给付至本合同期满日前的最后一个保单周年 日。但期满时不给付生存保险金。合同期满日,我们按 2.3.3 约定给付 满期保险金。 投保人在投保时可选择下列任何一种生存保险金领取方式:
1. 直接领取。
2. 累积生息:生存保险金存放于本公司,按我们每年公布的生存金累积 利率以年复利方式累积生息。在符合本公司要求的情况下可随时申请领 取全部或部分生存保险金,剩余部分继续存放于本公司以年复利方式累 积生息。本合同效力终止时,存放于本公司的剩余生存保险金本息一次 付清。
若投保人投保时未选择生存保险金领取方式,则以累积生息方式办理。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投保人若需变更生存金的领取方式,则需填写变更 申请书,生存保险金领取方式的变更不影响按原领取方式已给付的生存 保险金。
中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ING-BOB LIFE INSURANCE COMPANY LIMITED
中荷欢乐年年两全保险 C 款(分红型)合同条款(2011 年 1 月中国保监会备案)
1投保人与我们的合同
1.1合同构成
中荷欢乐年年两全保险 C 款(分红型)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 单及其所载的条款、投保单以及有关的声明、批注及其它约定书构成。 若上述构成本合同的文件正本需留本公司存档,则其复印件或电子影像 印刷件亦视为本合同的构成部分,其效力与正本相同;若复印件或电子 影像印刷件的内容与正本不同时,则以正本为准。 本合同条款依法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如合同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 作有利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解释。
本合同的代码为 LEC。
1.2如实告知
订立本合同,我们应当向投保人说明本合同的内容。对本合同中免除我 们责任的条款,在订立合同时我们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 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 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 产生效力。 订立本合同,我们可以就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书面询问, 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如果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 行如实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