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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联安享美年年金保险(分红型)

2014-11-14 09:17:34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红利分配,但在本合同效力中止期间您不享有此项权利。在每一个会计年度[13]结束后,我们将根据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相关规定及该年度分红保险业务的经营情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本合同的附加险不参与红利分配,除非在附加险的条款中另有约定。

  3.2 红利分配方式 您将以增额年金红利和终了红利的方式获得分配的红利。

  (1)增额年金红利

  我们按照完整保单年度分配增额年金红利,若本合同于保单周年日及该保单周年日之前的十二月三十一日皆有效,我们将根据该保单年度适用的增额年金红利率向您派发增额年金红利。我们会向您寄送该保单年度的红利通知书,告知您分红分配的具体情况。增额年金红利的分配形式为增加从被保险人年满六十一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或被保险人六十一周岁生日(若保单周年日与被保险人的生日是同一日期)至保单满期日之间每年的年金领取金额。若宣布增额年金红利时,已过被保险人六十一周��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或被保险人六十一周岁生日(若保单周年日与被保险人的生日是同一日期),当年宣布的增额年金红利的分配形式为增加从下一保单周年日至保单满期日之间每年的年金领取金额。增额年金红利金额一经宣布,我们便不能变更。您也可以领取全部或部分增额年金红利的现金价值。领取时,您须持本合同及您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领取后,已领取现金价值的增额年金红利金额将从累积增额年金红利金额中扣除。

  (2)终了红利终了红利分为三种:

  1)满期终了红利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满期日且本合同仍然有效,我们在本合同满期日以一次性给付的形式给付满期终了红利。

  2)理赔终了红利

  在本合同的保险期间内,从第一个保单周年日起,若被保险人身故,我们以一次性给付的形式给付理赔终了红利。

  3)退保终了红利

  在本合同的保险期间内,从第五个保单周年日起,若您退保(申请解除本合同),我们将以增加本合同当前现金价值的形式给付退保终了红利。上述终了红利的数额可能会因保单经过年度、被保险人的年龄等差异而有所不同。

  3.3 临时红利当保单退保、保单满期或被保险人身故发生在红利分配日之前,且根据本合同3.2 条的约定您享有红利分配权时,我们将支付临时红利。由于此时年度红利分配方案尚未确定,我们所确定的临时红利金额可能会与红利分配日最终确定的红利金额有差别,但临时红利一经支付,您将不能要求依照红利分配日确定的红利金额重新分配。

  第四部分 如何申请领取保险金

  4.1 受益人 (1)年金和满期生存保险金受益人本合同的年金和满期生存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2)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您或者被保险人可以指定一人或多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多人时,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如果没有确定份额,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您或者被保险人可以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并书面通知我们。我们收到变更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在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附贴批单。您在指定和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时,必须经过被保险人同意。被保险人身故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我们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1) 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

  2) 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身故,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3) 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身故,且不能确定身故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身故在先。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身故、伤残、疾病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

  4.2 保险事故通知 您或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后应当在十日内通知我们。如果您或受益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我们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我们通��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或者虽未及时通知但不影响我们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的除外。

4.3 保险金申请 (1)身故保险金在申请身故保险金时,申请人须填写保险金给